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29 发言日期: 1151028 发言时间: 235924 公司代号: 2376 公司名称: 技嘉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15年度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参与发行 海外存托凭证之发行条件 符合条款: 第5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28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10/28 2.公司名称: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115年度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参与发行海外存托凭证之发 行条件 6.因应措施:依规定办理公告。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本次发行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15年10月8日金管证发字第 1150356614号函同意申报生效。
公告事项: 一、海外存托凭证发行总金额、单位发行价格、发行单位总数及发行日期: 发行总金额:美金526,250,000元 单位发行价格:每单位21.05美元 单位发行总数:海外存托凭证发行25,000,000单位,表彰50,000,000股普通股 订价日期:115年10月28日 预定发行日期:115年11月2日 二、海外存托凭证所表彰之有价证券,其股数及每股价格: (1)每单位海外存托凭证表彰股数: 1单位海外存托凭证表彰本公司普通股2股 (2)每股价格:折合新台币341.09元(以汇率1美元=32.408新台币转换) 三、发行及交易地点: 卢森堡证券交易所 四、发行方式约定由特定人认购之情事:无 五、资金用途及预计可能产生效益: 支应海外购料之资金需求。
六、对股东权益之主要影响: 本次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50,000,000股参与发行 海外存托凭证,股权稀释比例约为6.95%,不致对股东权益造成重大稀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