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29 发言日期: 1151028 发言时间: 183443 公司代号: 2379 公司名称: 瑞昱 主旨 : 公告董事会决议本公司资金贷与相关事宜 符合条款: 第23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28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10/28 2.接受资金贷与之: (1)公司名称:合肥沛睿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与资金贷与他人公司之关系: 合肥沛睿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持股100%之转投资公司。
(3)资金贷与之限额(仟元):5,469,569 (4)原资金贷与之余额(仟元):0 (5)本次添加资金贷与之金额(仟元):63,790 (6)是否为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同一贷与对象分次拨贷或循环动用之资金贷与:是 (7)迄事实发生日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63,790 (8)本次添加资金贷与之原因: 业务需要 3.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所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124,698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254,258 5.计息方式: 资金贷与利率不低于资金贷与当时向金融机构短期借款之最高利率 6.还款之: (1)条件: 贷款到期还本付息 (2)日期: 民国116年10月27日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 18,280,805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0.33 9.公司贷与他人资金之来源: 母公司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