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29 发言日期: 1151028 发言时间: 181837 公司代号: 2308 公司名称: 台达电 主旨 : 本公司及子公司晶睿公告拟取得及处分不动产 符合条款: 第20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28 说明: 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如坐落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新北市中和区健康段381、613地号;安邦段164、217地号 建物:新北市中和区健康段1206、1207、1215、1216、1219、1220 建号及安邦段369、385~389、397、398建号 门牌:新北市中和区连城路192号五楼及168号五楼等14户 2.事实发生日:115/10/28~115/10/28 3.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115年10月28日 4.其他核决日期: 不适用 5.交易单位数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交易单位数量: 土地2,519.61平方公尺 建物13,297.07平方公尺 交易总金额:约新台币17.27亿元 6.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 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对人:本公司及晶睿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晶睿) 交易相对人与公司之关系:晶睿为本公司100%之子公司 7.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 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 及移转金额: 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业务发展所需 前次移转之所有人:春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东景实业有限公司、汉威 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及自然人等 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之关系:无。
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无。
前次移转日期:民国94年05月12日至107年年12月13日 前次移转移转金额:约新台币8.18亿元 8.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 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同上 9.预计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资产者不适用)(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不适用 10.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交付或付款条件:依买卖双方所签订之契约约定付款 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依买卖双方所签订之买卖契约履行 11.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如招标、比价或议价)、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 决策单位: 本公司及晶睿董事会参考专业估价机构之估价金额及市场行情等因素后决议办理 12.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金额: 一、专业估价者事务所:佳驹不动产估价师联合事务所 一、估价金额:新台币1,727,367,500元 二、专业估价者事务所:长兴不动产估价师联合事务所 二、估价金额:新台币1,680,605,243元 13.专业估价师姓名: 一、徐昌骏 二、吴国仕 14.专业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 一、(98)台内估字第00334号 二、(99)台内估字第00367号 15.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否或不适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否或不适用 17.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 不适用 18.估价结果有重大差异时,其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 不适用 19.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不适用 20.会计师姓名: 不适用 21.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22.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不适用 23.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业务发展所需 24.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之意见: 无 25.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是 26.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民国115年10月28日 27.本次交易系向关系人取得不动产或其使用权资产:是 28.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十六条规定 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29.依前项评估之价格较交易价格为低者,依同准则第十七条规 定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发布重大消息日期: 不适用 31.其他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