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29 发言日期: 1151028 发言时间: 172542 公司代号: 2383 公司名称: 台光电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与联贷银行团签订联合授信合约 符合条款: 第10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28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10/28 2.契约或承诺相对人:由台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筹,并由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及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主办所筹组之银行团。 3.与公司关系:无 4.契约或承诺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动用日起算至届满五年之日为止。
5.主要内容(解除者不适用):授信总额度新台币参佰伍拾亿元整,此联贷案将视银行团 筹组情形得于20%范围内调整总额度,最后额度以签约时之额度为准。 6.限制条款(解除者不适用):依联合授信合约办理。 7.承诺事项(解除者不适用):依联合授信合约办理。 8.其他重要约定事项(解除者不适用):依联合授信合约办理。 9.对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充实营运资金。 10.具体目的:充实营运资金 11.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8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