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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宣布普發一萬元,在野黨主張加碼至兩萬元;立法院也通過修法,讓符合所得條件的65歲以上長者,由中央政府補助健保費。 這些政策容易獲得掌聲,但仍須回答三個問題:財源從哪裡來? 是否排擠其他預算? 長期負擔由誰承擔? 賴清德總統宣布,明年將在不增加實質舉債的前提下普發一萬元。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則主張今年每人發放兩萬元。 相關特別條例草案已在立法院逕付二讀、交付協商,傅崐萁並表示力拚年底前完成立法與發放。 另一方面,立法院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修法,規定65歲以上、最近一年綜合所得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的長者,健保費由中央政府補助。 普發現金有共享經濟成果的政策用意,補助長者保費則可減輕家庭負擔、縮小地方補助差距。
然而,政策不能只看人民領到多少、少繳多少,也要檢視財源是否穩定、分配是否公平,以及能否帶來長期效益。 行政院規劃普發一萬元,需二千三百多億元;若按相同規模提高至兩萬元,支出將超過四千七百億元。 長者健保費補助,依行政院估算,以今年規模計算約需四百億元,未來還會隨高齡人口增加而成長。 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普發現金屬一次性支出,健保費補助則是每年都要履行的承諾。 前者須交代當下財源,後者更需要穩定且可持續的制度安排。 法案通過,不代表財源會自動增加。 長者免繳的保費仍須由公共預算補足。 若缺乏穩定來源,就可能增加稅負、排擠公共建設與其他必要支出,或透過舉債支應。
無論是能源供應、健保財務、醫療服務或長照體系,都需要資源維持,不能只增加承諾,卻不計算整體負擔。 對同時承受房貸、育兒與扶養壓力的年輕家庭而言,若經濟條件較好的長者也能獲得補助,自己卻沒有相應支持,難免感到不公平。 福利若過度依年齡劃分,未充分考量所得、資產與實際需求,就可能造成資源錯置,甚至將負擔留給工作世代與下一代。 當然,部分長者仍持續繳稅,健保費也可能由子女負擔,補助確實能減輕家庭壓力。 因此,重點不是哪個世代值得照顧,而是資源是否優先提供給真正需要的人,並由社會公平分擔成本。 我自己也是高齡者,更明白照顧長者的重要。 但福利要能長久,不能只從受益者角度思考,也必須顧及正在養家、繳稅,以及未來承擔財政負擔的年輕人。
這些政策也涉及立法與行政責任的分配:立法者決定給付,財源籌措與執行卻主要由行政部門負責。 若提案時未交代成本與配套,就容易形成提出政策者獲得掌聲,執行者承受壓力的局面。 憲法第七十條明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法律案與預算案性質不同,不能直接等同;但若透過法律要求政府增加重大支出,仍應檢驗是否符合憲政分際,並說明財源與預算影響。 否則,政策可能淪為政治攻防工具。 行政院若照辦,提案者可宣稱爭取有功;若對財源、預算或執行提出異議,甚至衍生副署爭議,又可能被指控阻擋人民領錢、不願照顧長者。 政策成敗都能被拿來操作,財政代價卻由全民承擔。
傅崐萁曾以「83%台灣人挺加碼」宣傳普發兩萬元,但其依據是網路聲量分析,將支持加碼、認同還稅於民,以及不滿只發一萬元等不同意見合併計算。 網路聲量可以觀察輿情,卻不能直接視為全體民意。 長者健保費補助也不能只以「敬老」概括。 所得稅率門檻是否足以反映經濟能力? 中央接手後,地方原有補助如何調整? 有限資源應如何分配於保費補助、弱勢照顧、長照與醫療服務,才能發揮最大效益? 這些都需要公開比較。 台灣今日的民主自由,來自前人的努力與犧牲,也有歷史的風雲際會。 許多當年看似微小的善意與選擇,如同蝴蝶效應,一點一滴累積,才讓我們走到今天得來不易的境地。 如今,真正決定政黨興衰的鑰匙,已握在人民手中——那就是選票。
選民有權要求的,不只是悲情動員,更是政策與理性論述。 政治人物必須從「討好」選民走向「說服」選民,除了說明人民能得到什麼,也要誠實交代成本、財源與後果。 只問立場、不問是非的政治操作,只會不斷消耗民主社會的信任。 在野黨也可能有一天成為執政黨,今天提出的主張,明天就可能由自己承擔。 因此,不能為了眼前選票不斷加碼,只說人民愛聽的話,卻把責任留給別人;執政黨也不能以共享成果為名,迴避政策效益與財政負擔的檢驗。 民主讓政黨有輪替的機會,卻沒有任何政黨可以輪流逃避責任。 現金可以普發,保費可以補助,財政責任卻不能免單。 *作者為金融信託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