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10/28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发行新股。 3.发行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普通股7,300,000股。 4.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5.发行总金额:新台币73,000,000元。 6.发行价格: 每股暂定发行价格新台币 50 元溢价发行,预计募集总金额为新台币 365,000千元; 惟实际发行价格及公开承销方式拟授权董事长参酌市场状况,将依相关证券法令与主 办推荐证券商共同议定之。 7.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730,000股。 8.公开销售股数:6,570,000股。
9.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请注明暂定每仟股认购或配发股数): 本次现金增资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保留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之10%,计730,000股 由员工认购。 其余90%,计6,570,000股依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1规定及本公司114 年6月20日股东会决议通过,原股东全数放弃优先认购之权利,全数委由证券承销商 办理初次上柜前之公开承销,不受公司法第267条关于原股东尽先分认之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1)员工放弃或认购不足部分,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认购之。 (2)对外公开承销认购不足部份,依「中华民国证券商业同业公会证券商承销或再行 销售有价证券处理办法」规定办理。
11.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 本次发行新股采无实体发行,其权利义务与原已发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充实营运资金。 13.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所订之发行价格、发行条件、募集金额、计划项目、预定 资金运用进度、预计可能产生效益及其他相关事项,如因法令规定或主管机关核示 或基于营运评估及客观环境而需修正时,拟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之。 (2)本案经主管机关申报生效后,拟授权董事长订定增资基准日及股款缴纳期间等发 行新股相关事宜。 本公司上柜挂牌之相关事宜(包含终止兴柜转上柜挂牌等相关事 宜),拟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