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10/28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发行新股 3.发行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2,525,000股 4.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5.发行总金额:新台币25,250,000元 6.发行价格:暂定发行价格为新台币66元溢价发行,系依一般市场承销价格订定方式采 本益比之参考价格订定。 惟向金管会委托之机构申报案件之暂定发行价格及实际发行 价格授权董事长参酌市场状况,并依相关证券法令与主办证券承销商共同议定之。
7.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253,000股 8.公开销售股数:2,272,000股 9.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请注明暂定每仟股认购或配发股数): 本次现金增资除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保留发行新股百分之十计253,000股 由员工认购外,其余2,272,000股依证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条之一及本公司一一五年六 月二十五日股东常会决议由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利,全数办理上柜前公开承销, 不受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尽先分认之规定。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员工认购不足或放弃认购部分,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认购之。
对外公开承销认购不足 部分,依「中华民国证券商业同业公会证券承销或再行销售有价证券处理办法」规定 办理。 11.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 本次现金增资发行之股份均采无实体发行,发行之新股权利义务与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充实营运资金 13.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次现金增资案俟主管机关申报生效后,授权董事长订定增资基准日等发行新股 之相关事宜。 (2)本次发行计划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发行价格、实际发行数量、发行条件、募 集金额、计划项目、预计进度及可能产生效益等相关事项),暨其他一切有关发 行计划之事宜,或未来如主管机关之核定及基于管理评估或客观条件需要修正 时,暨本案其他未尽事宜之处,拟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