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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重大消息
本数据由 (兴柜公司) 7762 吉晟生 公司提供
序号 1 发言日期 115/10/28 发言时间 17:33:08
发言人 林亮光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发言人电话 02-2908-779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办理初次上柜前现金增资发行新股
符合条款 第 9 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28
说明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10/28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发行新股。
3.发行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普通股7,300,000股。
4.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5.发行总金额:新台币73,000,000元。
6.发行价格:
每股暂定发行价格新台币 50 元溢价发行,预计募集总金额为新台币 365,000千元;
惟实际发行价格及公开承销方式拟授权董事长参酌市场状况,将依相关证券法令与主
办推荐证券商共同议定之。
7.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730,000股。
8.公开销售股数:6,570,000股。
9.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请注明暂定每仟股认购或配发股数):
本次现金增资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保留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之10%,计730,000股
由员工认购。其余90%,计6,570,000股依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1规定及本公司114
年6月20日股东会决议通过,原股东全数放弃优先认购之权利,全数委由证券承销商
办理初次上柜前之公开承销,不受公司法第267条关于原股东尽先分认之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1)员工放弃或认购不足部分,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认购之。
(2)对外公开承销认购不足部份,依「中华民国证券商业同业公会证券商承销或再行
销售有价证券处理办法」规定办理。
11.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
本次发行新股采无实体发行,其权利义务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