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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也輪不到蓋社宅?OURs揭政院修法盲點:建商花錢爽拿容積,何必蓋社宅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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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也輪不到蓋社宅?OURs揭政院修法盲點:建商花錢爽拿容積,何必蓋社宅送政府

TL;DR · 这代表什么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28)日召开《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及《都市更新条例》修法公听会,民间团体OURs都市改革组织秘书长彭扬凯出席,针对「都更容积奖励连动社宅供给」提出修法建议。

(摘自原文导言,非改写)

新闻正文

完整中文翻译制作中,以下为原文。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28)日召开《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及《都市更新条例》修法公听会,民间团体OURs都市改革组织秘书长彭扬凯出席,针对「都更容积奖励连动社宅供给」提出修法建议。 对此,笔名「洛书」的OURs政策研究员廖庭辉整理其主张,强调OURs支持「都更连动社宅」的大方向,但行政院提出的修法版本,完全是自欺欺人。 洛书在脸书发文表示,都市更新带来庞大的容积利益,本来就应该适度回馈公共福祉。 但如果不改变现行制度的诱因结构,只是一味提高社宅容积奖励上限,数字看起来很漂亮,实际上却根本没人想申请,更遑论捐赠社宅。 都更能换到多少社宅?

洛书指出,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核定超过1300件都市更新案,真正通过容积奖励捐赠社宅的,只有10件,占比仅0.7%;其中民办都更更只有3件,取得180户社宅。 过去政府经常宣称,都更已经取得多少社宅,但仔细拆开数字就会发现,绝大多数其实来自「公有土地参与都更后的产权分回」,而非申请容积奖励所提供的社宅。 洛书说,更值得注意的是,全国完成招商的公办都更案已达103件,但采用社宅容积奖励捐赠机制的公办都更,竟然只有7件。 连政府自己主导的公办都更都不愿意用,凭什么期待民间建商踊跃申请? 容积率花钱就有,没人要捐产权? 洛书提到,台湾的容积取得管道太多、彼此脱钩。

建商可以先用时程、绿建筑、耐震等项目,填满一般都更容积奖励的50%上限;接着还可以通过容积移转、增额容积,继续取得额外的开发容积。 洛书表示,这些机制多半只要缴纳代金,就能取得容积,进程相对确定,也不需要负担社宅义务;反观社宅容积奖励,却要求建商将住宅产权无偿捐赠政府。 一边花钱就能买到容积,一边却要永久捐出产权。 站在开发者的角度,会选哪一个? 洛书称,行政院版修法没有处理这些低成本替代途径,只是提高社宅容奖上限,根本无法改变建商的选择。 只提高奖励,不改变取得容积的条件,社宅容奖永远轮不到。 其他国家怎么规范「容积换社宅」?

洛书强调,反观美国、韩国、法国等国家的制度,虽然具体作法不同,但有一个共通逻辑:社宅是取得额外容积的必要门票,而不是开发商可以自由跳过的选项。 想取得更多开发利益,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可负担住宅供给责任。 容积增加越多,回馈义务也应越重。 洛书批,台湾却恰好相反,社宅只是众多容积奖励项目中的一种,建商完全可以选择其他方式取得容积,避开社宅义务。 修法将危老也加码社宅容积奖励? 洛书提到,行政院版甚至打算将社宅容积奖励纳入危老条例,他们认为更不可取。 危老重建多属小基地,为了容积加码而盖出突兀高楼,不仅增加开挖深度与邻损风险,也会加剧周边环境冲击。

洛书表示,更何况,500平方公尺的基地就可能适用,即便真的有人申请,最后分回的社宅恐怕也只有2、3户。 这种少量、零碎的住宅单元,不仅供给效益有限,后续管理成本也高。 反而让社宅背上恶化都市环境的黑锅。 OURs提修法方案:让社宅与容积连动 洛书说,OURs主张社宅容积奖励应限缩适用条件,不能全面、通案加码。 应优先针对策略性更新地区、增额容积地区、公办都更,或有一定规模公有土地参与的基地。 在此基础上,赋予公办、民办都更不同的义务: 1.公办都更,政府一定要带头做:未来不论中央或地方政府推动的公办都更,只要符合适用条件,就应强制申请社宅容积奖励。 政府不能一方面要求民间提供社宅,自己主导的开发案却带头回避。

2.民办都更,既有容奖不动,额外容积必须连动社宅:民办都更原本50%的容积奖励额度维持不变,社宅容奖仍采自愿申请。 但如果一般容积奖励已经拿满,还想额外申请容积移转或增额容积,就必须先申请社宅容积奖励,并依取得的额外容积承担相应的社宅供给义务。 OURs:取得容积太宽松、回馈方式太严苛也得改革 洛书表示,他们也要指出另一个制度矛盾:相较国际经验,台湾取得额外容积的规范相当宽松,但社宅回馈却要求「无偿捐赠产权」,采取非常严格的方式;国外有些制度是由政府或社宅机构依成本价有偿收购,也有要求开发商保留产权、承诺长期提供可负担住宅出租的模式。

洛书强调,因此他们主张双管齐下,一方面,强化容积取得与社宅供给的强制连动;另一方面,合理调整社宅交付方式。 除了无偿捐赠,也应评估成本价收购、长期出租等制度,依据不同义务提供相应的容积奖励。 目的不是降低开发者的公共回馈责任,而是让制度更合理、更有可行性,真正增加社宅供给。 洛书说,都市更新带来的额外容积,是城市给予开发者的利益,自然应该换得相应的公共回馈,修法的重点,绝非把容积奖励的数字写得多漂亮,而是能否真正换到社会需要的住宅。 「要玩就玩真的! 我们期待这次修法能够翻转制度诱因,让都更带来的不只是更多楼地板面积,也能带来更多负担得起的居住选择。 」 更多风传媒独家内幕: ‧ 台湾房市陷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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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28)日召开《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及《都市更新条例》修法公听会,民间团体OURs都市改革组织秘书长彭扬凯出席,针对「都更容积奖励连动社宅供给」提出修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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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书指出,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核定超过1300件都市更新案,真正通过容积奖励捐赠社宅的,只有10件,占比仅0.7%;其中民办都更更只有3件,取得180户社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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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书说,更值得注意的是,全国完成招商的公办都更案已达103件,但采用社宅容积奖励捐赠机制的公办都更,竟然只有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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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可以先用时程、绿建筑、耐震等项目,填满一般都更容积奖励的50%上限;接着还可以通过容积移转、增额容积,继续取得额外的开发容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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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书表示,更何况,500平方公尺的基地就可能适用,即便真的有人申请,最后分回的社宅恐怕也只有2、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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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28)日召开《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及《都市更新条例》修法公听会,民间团体OURs都市改革组织秘书长彭扬凯出席,针对「都更容积奖励连动社宅供给」提出修法建议。对此,笔名「洛书」的OURs政策研究员廖庭辉整理其主张,强调OURs支持「都更连动社宅」的大方向,但行政院提出的修法版本,完全是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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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书指出,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核定超过1300件都市更新案,真正通过容积奖励捐赠社宅的,只有10件,占比仅0.7%;其中民办都更更只有3件,取得180户社宅。 洛书说,更值得注意的是,全国完成招商的公办都更案已达103件,但采用社宅容积奖励捐赠机制的公办都更,竟然只有7件。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風傳媒(https://www.storm.mg/article/11176533)。原文發布時間:202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