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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管瑞平 苗栗县28日电)苗栗市西山公墓附近空地,日前遭弃置桶装化学废液及营建废弃物,经检警会同环保单位追查,逮捕2嫌送办。县府环保局说,废液经送验确认属易燃性有害事业废弃物,已紧急移置。
苗栗县政府环保局今天表示,7日接获民众通报苗栗市西山公墓附近南势坑段竹林空地遭弃置大批废弃物,经会同警方至现场稽查,查获不明化学废液31桶,以及废砖、混凝土块、碎石棉瓦片等营建废弃物约50余袋,隔日会同环境部环境管理署中区环境管理中心、保七总队及苗栗分局联合会勘采样,并同步调阅监视器追查涉案人、车。
全案报请苗栗地检署指挥侦办,项目小组22日持搜索票将郑嫌(62岁)、刘嫌(46岁)等2名涉案行为人拘提到案。
警方调查,郑嫌未领有废弃物清除许可证明,非法收取有害废弃物,并伙同刘嫌驾驶自用小货车,载运装载营建事业废弃物50余袋太空包及易燃性有害事业废弃物桶装化学溶液(乙酸乙酯)30余桶,任意弃置、倾倒在苗栗市西山公墓附近的竹林空地上,企图借此从中牟利。
苗栗警分局指出,2嫌经警询后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及水土保持法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检署侦办,其中郑嫌经苗栗地方法院获准羁押、刘嫌则限制住居。
环保局表示,该批桶装废液属易燃性有害事业废弃物,考量废液具易燃风险,已启动紧急应变机制,全数移置至安全场所暂存,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环保局长沈凤台指出,非法弃置有害事业废弃物威胁环境安全,行为人除须面临刑事追诉与行政裁罚外,针对案件紧急移置及后续清除处理费用,环保局将依废弃物清理法第71条规定,向行为人追偿。(编辑:林恕晖)1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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