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10/28 2.发生缘由: 为改善财务结构,本公司于115年9月29日经股东临时会决议通过办理减资弥补亏损 案,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15年10月28日金管证发字第1150358041号函申报生效 在案。
3.因应措施: 一、董事会决议日期:不适用 二、减资基准日:115/10/29 三、减资换发股票作业计划: (1)本公司减资前实收资本额为新台币630,000,000元,股数63,000,000股 ,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本次减资新台币80,000,000元,销除股数 8,000,000股,减资比例为12.698413%,减资后实收资本额为新台币 550,000,000元,发行股数55,000,000股,每股面额10元。 (2)按照原股东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减少126.98413股,减少销除股份系 依照各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减少之(小数点采四舍五入计算),如有不足 配各发一股者,按面额发给现金至元为止,其股份拟洽特定股东按面 额认购。
(3)有关减资相关事宜,若因主管机关相关规定变动、核准日期调整或客 观环境影响致相关作业日期需变更或修正时,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 四、减资换股基准日:115/12/29 五、减资换股最后过户日:115/12/24 六、减资换股停止过户起始日:115/12/25 七、减资换股停止过户截止日:115/12/29 八、减资后新股权利义务:与原发行之股份相同。 九、新股预计上柜日:不适用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