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10/28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发行新股 3.发行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6,000,000股 4.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5.发行总金额:新台币60,000,000元 6.发行价格:暂定发行价格为每股新台币70元溢价发行,预计可募集金额为新台币420,000 千元。 惟实际发行价格、股数及公开承销方式,授权董事长参酌当时资本市场状况,并 依相关证券法令与主办证券承销商共同议定之。 7.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保留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之10%,计 600,000股供员工认购。
8.公开销售股数:5,400,000股 9.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请注明暂定每仟股认购或配发股数):本次现金增资除依 公司法第267条规定,保留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之10%供员工认购,其余90%依证券交易法 第28条之1规定及本公司115年6月3日股东常会之决议,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全数委托 证券承销商办理初次上市前之公开承销,不受公司法第267条第3项原有股份比例尽先分 认规定之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员工认购不足或放弃认购之部分,授权董事长 洽特定人认购之;对外公开承销认购不足部分,拟依「中华民国证券商业同业公会证券 承销或再行销售有价证券处理办法」规定办理。
11.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本次现金增资发行之新股,其权利义务与原已发行普通股 股份相同,并采无实体发行。 12.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充实营运资金 13.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次现金增资之发行条件、发行价格、计划项目、募集金额、预计进度及可能产生 效益等相关事项,暨其他一切有关发行计划之事宜,未来如因法律规定或主管机关要求 及基于营运评估或客观环境变化而需修正时,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 (2)本案经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生效后,授权董事长订定增资基准日、缴款 期间及挂牌日等发行新股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