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董事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115/10/28 2.发行股数:2,000,000股 3.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4.发行总金额:新台币30,000,000元 5.发行价格:新台币15元 6.员工认股股数: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保留15%股份计300,000股 7.原股东认购比例(另请说明每仟股暂定得认购股数): 原股东依认股基准日股东名簿所载之股东持股比例,每仟股认购58.62068965股 8.公开销售方式及股数:不适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原股东认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东自停止过户日起五日内,至股务代理机构 办理合并拼凑成整股之登记,逾期未拼凑或拼凑后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东或 员工认购不足或逾期未认购者,均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认购之 10.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本次增资发行之普通股,其权利义务与已发行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充实营运资金 12.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115/11/21 13.最后过户日:115/11/16 14.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5/11/17 15.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5/11/21 16.股款缴纳期间: (1)原股东及员工认股缴款期间:115/11/26~115/11/30 (2)特定人认股缴款期间:115/12/01~115/12/02 17.与代收及专户存储价款行库订约日期:115/10/28 18.委托代收款项机构:永丰商业银行城中分行 19.委托存储款项机构:永丰商业银行西松分行 20.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案,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15年10月21日金管证发字 第1150358206号函核准生效在案。
(2)因资本市场筹资环境变化快速,为掌握订定发行条件及实际发行作业之时效,本 次现金增资筹资计划相关事宜,如经主管机关指示、相关法令修正,或因应金融 市场状况或基于营运评估或客观环境有所变化而需修订或修正时,拟授权董事长 全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