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董事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115/10/28 2.发行股数:普通股10,000,000股。 3.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4.发行总金额:依面额计算,新台币100,000,000元。 5.发行价格:新台币45元。 6.员工认股股数: 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保留发行新股总数之15%计1,500,000股由本公司员工认购。 7.原股东认购比例(另请说明每仟股暂定得认购股数): 依发行新股总数之85%计8,500,000股,由原股东按认股基准日股东名簿记载之持股 比例认购,每仟股可认购213.337349股。 8.公开销售方式及股数:不适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认购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东自停止过户日起五日内至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办理 拼凑,其拼凑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东、员工放弃认购或认购不足及逾期未申报 拼凑之部分,拟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认购之。 10.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已发行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充实营运资金。 12.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115/11/20 13.最后过户日:115/11/15 14.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5/11/16 15.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5/11/20 16.股款缴纳期间: (1)原股东及员工股款缴纳期间:115年11月24日至115年11月30日。
(2)特定人认股缴款期间:115年12月01日至115年12月07日。 17.与代收及专户存储价款行库订约日期:115/10/28 18.委托代收款项机构:永丰商业银行汐止分行。 19.委托存储款项机构:台湾土地银行汐科分行。 20.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公司已于115年10月12日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订定发行价格及发行股数。 (2)本次现金增资案发行新股案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15/10/28金管证发字第 1150358730号函申报生效在案。 董事会已授权董事长订定认股基准日、增资基准 日及其他相关事宜,授权董事长视实际情况依相关法令规定办理。
(3)本次现金增资计划有关发行条件之订定,以及本计划所需资金总额、资金来源 、计划项目、资金运用进度、预计可能产生效益及其他相关事宜,如遇法令变更 、经主管机关修正、客观环境之营运评估而须变更时,授权董事长视实际情况全 权处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