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ry Text
紅燈越過停止線就算闖紅燈嗎? 高雄一名龔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岡山區路口時,在紅燈狀態下超越停止線、停在路緣紅線旁,被民眾檢舉「闖紅燈」遭裁罰1800元。 龔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自己只是「紅燈右轉」而非闖紅燈。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龔男車頭雖偏右,但尚未進入交岔路口核心、也未妨礙車流,不該當「闖紅燈」要件,判決撤銷原處分。 龔男為何被罰闖紅燈? 判決書指出,龔姓男子去年7月4日下午4時許,騎機車行經高雄市岡山區中華路與前峰路口,當時路口號誌已轉為紅燈,龔男仍騎車超越停止線,停在靠近行人穿越道與路緣紅線附近。 警方認定龔男「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違規屬實,移送高雄市交通局裁決中心,開罰1800元。
龔男主張只是紅燈右轉? 龔男認為,檢舉影片只拍到他紅燈越線的畫面,根本沒有拍到他持續移動「直行」或「左轉」的過程,強調自己當時的動態其實是「紅燈右轉」。 他質疑警方與交通局只憑片段畫面就認定他闖紅燈,因此訴請法院改以罰責較輕的「紅燈右轉」裁罰。 交通局怎麼說? 「完全沒有通行權」 高雄市交通裁決中心則抗辯,從檢舉影片可以清楚看到,當時路口圓形號誌已經顯示紅燈,龔男的機車卻完全超越停止線,甚至已經駛到行人穿越道附近,並非單純「前輪稍微伸越停止線」,而是在完全沒有通行權的狀態下執意超越停止線並停等,違規事實明確,以「闖紅燈」論處在法律適用上並無違誤。 法院怎麼判?
未進入路口核心不算闖紅燈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龔男的車頭雖然偏向右側,但尚未進入交岔路口的核心範圍,也沒有妨礙路口車流,不符合「闖紅燈」的構成要件,因此判決撤銷原處分。 雙方與法院 主張或判斷 龔姓騎士 影片沒拍到直行或左轉,當時是紅燈右轉,不是闖紅燈 高雄市交通裁決中心 機車完全越過停止線、駛到行人穿越道附近,屬闖紅燈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車頭偏右但未進入路口核心、未妨礙車流,不構成闖紅燈,撤銷原處分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本案是針對個案事實判斷,紅燈時超越停止線仍有可能涉及其他違規,騎士行經路口時,還是應依號誌在停止線前停等,以維護自身與用路人安全。 紅燈越線判決FAQ Q1:機車紅燈越過停止線一定算闖紅燈嗎? 不一定。
本案法院認為,騎士雖越過停止線,但車頭偏右、未進入交岔路口核心且未妨礙車流,不該當闖紅燈要件。 Q2:龔男原本被罰多少錢? 龔男被認定闖紅燈,遭高雄市交通裁決中心裁罰1800元,法院判決撤銷原處分。 Q3:交通局為何認定是闖紅燈? 交通裁決中心認為,龔男機車完全超越停止線並駛到行人穿越道附近,並非前輪稍微越線,是在沒有通行權下越線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