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28 发言日期: 1151027 发言时间: 212701 公司代号: 8249 公司名称: 菱光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就公司持有境外可转债到期未获清偿事宜 提起诉讼案。 符合条款: 第2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27 说明: 1.法律事件之当事人: 菱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 eJoule International Limited.(下称eJoule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称或处分机关:尚未提起诉讼或声请仲裁,将依 契约约定及委任律师评估确认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 3.法律事件之相关文书案号:尚无。
4.事实发生日:115/10/27 5.发生原委(含争讼标的): 本公司分三次认购 eJoule 发行之可转债,原始投资金额合计 美金850万元,约定到期日为民国115年9月29日;惟截至目前为止, 双方就展延条件未能达成共识,故未能完成展延安排,且经正式催告 其履行可转债到期清偿义务,仍未获eJoule 清偿前述可转债到期 应付款项。 为维护本公司债权及股东权益,拟委任律师依可转债相关 契约约定及适用法律,对 eJoule 公司采取必要之法律行动。 6.处理过程: 前述可转债到期后之追债处理方式,已于115年10月1日正式发出催告函, 至今未获得清偿。
本公司于115年10月27日董事会决议通过对eJoule公司 提起诉讼案,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之人办理相关事宜。 7.对公司财务业务影响及预估影响金额: 本案原始投资金额为美金850万,截至8月底帐面价值为NTD252,841千元。 8.因应措施及改善情形: 拟委任具相关专业及实务经验之律师协助本公司办理本案诉讼及相关法律进程, 并依规定公告。 9.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2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