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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猥亵性侵38名国小男童 北市男老师遭求刑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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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 林长顺 台北28日电)台北市某国小周姓男老师涉嫌自民国99年起,对男学生性侵、猥亵,并拍摄性影像,受害学童高达38人。台北地检署今天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起诉周男,并具体求刑30年。

(摘自原文导言,非改写)

新闻正文

完整中文翻译制作中,以下为原文。

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林长顺 台北28日电)台北市某国小周姓男老师涉嫌自民国99年起,对男学生性侵、猥亵,并拍摄性影像,受害学童高达38人。台北地检署今天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起诉周男,并具体求刑30年。

检方调查,周男自民国99年间起在台北市某国小担任教师,竟为逞一己淫欲,利用担任国小班级导师、科任教师、乐高积木课后辅导教师及与学生打篮球等机会,以提供乐高、玩具、零食、饮料、打电动、在线游戏储值等对价,涉嫌性侵、猥亵男学生。

检方查出,周男多次分别诱骗受害的国小男学生到国小教室、台北市松山区某游泳池、北投区某温泉旅馆、新北市金山区某渡假山庄、松山区租屋处等地,对男学生性交、猥亵。

另外,周男未经受害男学生的同意,拍摄男学生的性器官及性行为的性影像后,依姓名按拍摄时间分类创建文件夹,并于文件名注记自己对男学生所做的性交及猥亵样态说明而保存到电脑主机及移动硬盘等设备。

多名男学生长大后才察觉自己受害,报警处理。北检检察官分别于今年7月23日、8月4日指挥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搜索周男租屋处及国小运行搜索,并约谈周男到案,讯后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检察官今天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以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使儿童或少年为有对价之性交或猥亵行为罪、以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使儿童或少年被拍摄性影像罪、刑法强制性交罪、对未满14岁之人犯强制性交罪、对被害人录像而犯强制性交罪、加重强制猥亵罪及未经他人同意,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起诉周男。

检察官指出,周男身为国小老师,原应严守职分,善尽教学辅导、管教学生之责,确保每个稚龄学子能在安全环境下学习,并引导其人格健全发展,却为逞一己私欲,对学生做出加重强制性交、加重强制猥亵、强制性交、强制猥亵等行为,并加以拍摄及以文本记载过程,期间长达16年,且被害学童人数高达38名。

检察官表示,周男犯行造成被害人及家属身心痛苦、造成永久、难以磨灭的伤害,对未来人格、身心健全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检察官提到,周男为人师表,竟严重败坏师德,辜负家长及社会托付师者的教育使命,且毫无廉耻之心,在神圣的教学殿堂,于授课班级教室、课桌讲堂,寻隙俟机,对毫无性知识、经验,不知性行为意涵的幼小男童伸出魔爪,作为自己发泄性欲对象,视被害人为玩物,性侵、猥亵、拍摄性影像后还批注旁白分类建档取乐。

检察官认为,周男所为让本该洋溢活力与欢笑的国小园区,处处烙印孩童梦魇,单以通常程度的处罚,已不足以抚平被害家庭悲愤、体现逐次加重侵害儿童罪刑的立法意志暨矫治周特殊恶性,建请法院从重量处应运行有期徒刑30年的最高刑期,以儆效尤。(编辑:李淑华)1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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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检署今天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起诉周男,并具体求刑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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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调查,周男自民国99年间起在台北市某国小担任教师,竟为逞一己淫欲,利用担任国小班级导师、科任教师、乐高积木课后辅导教师及与学生打篮球等机会,以提供乐高、玩具、零食、饮料、打电动、在线游戏储值等对价,涉嫌性侵、猥亵男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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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检检察官分别于今年7月23日、8月4日指挥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搜索周男租屋处及国小运行搜索,并约谈周男到案,讯后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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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今天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以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使儿童或少年为有对价之性交或猥亵行为罪、以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使儿童或少年被拍摄性影像罪、刑法强制性交罪、对未满14岁之人犯强制性交罪、对被害人录像而犯强制性交罪、加重强制猥亵罪及未经他人同意,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起诉周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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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 林长顺 台北28日电)台北市某国小周姓男老师涉嫌自民国99年起,对男学生性侵、猥亵,并拍摄性影像,受害学童高达38人。台北地检署今天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起诉周男,并具体求刑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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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检署今天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起诉周男,并具体求刑30年。 检方调查,周男自民国99年间起在台北市某国小担任教师,竟为逞一己淫欲,利用担任国小班级导师、科任教师、乐高积木课后辅导教师及与学生打篮球等机会,以提供乐高、玩具、零食、饮料、打电动、在线游戏储值等对价,涉嫌性侵、猥亵男学生。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中央社(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610280035.aspx)。原文發布時間:202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