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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表日期: 1151028 發言日期: 1151027 發言時間: 171327 公司代號: 8442 公司名稱: 威宏-KY 主旨 : 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申請撤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符合條款: 第11款 事實發生日: 115102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10/27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5/10/16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因近期國內外資本市場環境波動劇烈,考量公司及整體股東之最大權益, 擬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其資金需求將改以自 有資金或其他方式支應。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次增資計畫所需之資金,因本案取消後不足時將以自有資金或其他方式支應,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申請撤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10月21日 金管證發字第1150358866函核准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