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法律事件之当事人: 本公司:东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对人:eJoule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eJoule)。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称或处分机关:尚未正式提起诉讼或声请仲裁,将依契约约定及 委任律师评估确认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 3.法律事件之相关文书案号:尚无。 4.事实发生日:115/10/27 5.发生原委(含争讼标的): 本公司分三次认购 eJoule 发行之可转债,原始投资金额合计美金650万元,到期 日为115年9月29日。 因展延条件未成就,且到期经催告后未获清偿,为维护本公 司及股东权益,拟通过诉讼或仲裁进程,请求清偿依契约得主张之未偿本金、利息 及其他依法或依约得请求之款项。
实际请求金额由委任律师依契约及债权数据核实 后办理。 6.处理过程: 本公司已于115年9月30日寄发催告函,并经对方于115年10月2日签收,惟迄 今未获清偿。 本公司董事会于115年10月27日决议通过提起诉讼或声请仲裁,并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之人办理相关事宜。 7.对公司财务业务影响及预估影响金额: 本案相关债权原始投资之帐面金额为新台币200,725仟元,截至115年8月已认列 减损金额为新台币8,468仟元,减损后帐面净额为新台币192,257仟元。 后续法律进程及债权回收结果尚具不确定性,相关诉讼、仲裁及律师费用将依实际 发生情形认列;本公司将持续评估债权可回收性及对财务、业务之影响。
8.因应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将委任律师,依相关契约约定及专业评估办理诉讼、仲裁及必要之债权保全 与追偿进程,持续追踪案件进度,并依规定公告后续重大进展。 9.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 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2款所定对 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本次公告系董事会通过债权追偿之诉讼或仲裁决议, 尚未取得法院判决或仲裁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