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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过世后,除了房屋、土地及银行存款,生前借给别人却尚未收回的钱,也可能需要列入遗产申报。 不过,如果借款只有200万元,土地抵押权却登记350万元,继承人究竟该用哪个金额计算遗产税?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以案例说明,抵押权登记金额不代表实际债权,申报时应以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未收回的债权金额为准。 即使抵押权尚未涂销,只要借款已经还清,申报方式也有所不同。 借出200万却登记350万! 遗产税该怎么算?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举例,甲先生在2025年间借给乙先生200万元,双方约定由乙先生提供名下土地作为担保,并办理抵押权设置,登记金额为350万元。 然而,甲先生还没收到还款便过世,留下这笔尚未收回的债权。
继承人在申报遗产税时,究竟应按照原本借出的200万元计算,还是以土地登记的350万元申报? 对此,国税局指出,继承人应将实际尚未收回的200万元计入遗产总额,而非直接采用350万元的抵押权登记金额。 两者相差的150万元,并非甲先生实际拥有的债权。 抵押权登记金额不等于债权! 国税局揭申报关键 依据《遗产及赠与税法施行细则》第27条,债权价值原则上以债权额认定。 国税局指出,不论设置普通抵押权或最高限额抵押权,抵押权的作用都是为债权提供担保,让债权人依法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登记金额不一定等于债权人实际拥有的债权。 借款已还清,抵押权却没涂销怎么办?
如果借款人早已还清欠款,土地登记数据却仍保留原本的抵押权,当债权人过世时,继承人是否仍须将这笔金额列入遗产? 国税局提醒,倘若主债权已因清偿而消灭,即使抵押权尚未办理涂销,继承人仍可在申报遗产税时,检附债务清偿相关证明,主张所遗债权金额为0元。 借款有约定利息,遗产税要一并计算吗? 除了借款本金,利息也可能影响遗产价值。 依照《遗产及赠与税法施行细则》第27条规定,如果借贷双方原本有约定利息,计算债权价值时,还应加计截至被继承人死亡日已经过期间的利息额。 因此,即使本金只有200万元,若另有应计入的利息,实际申报金额仍可能高于200万元。 至于借款曾经部分偿还的情况,也应依实际清偿情形确认尚未收回的债权,不能直接沿用最初借款金额。
实际债权金额则可通过借据、借款契约及还款纪录等数据确认。 遗产税申报期限多久? 债权数据怎么填? 根据财政部税务入口网说明,申报遗产中的债权时,应填写债务人姓名、住址及债权金额等信息。 如果债权设有抵押权,还须列明抵押物所在的地段、地号等数据,供稽征机关确认。 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23条规定,一般遗产税申报期限为被继承人死亡次日起6个月内。 如果继承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如期申报,依同法第26条规定,应在原申报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向稽征机关申请延期,原则上最多可延长3个月;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事由仍无法完成申报,则由稽征机关视实际情况核定。 此外,债权列入遗产总额,并不代表继承人就要缴纳同等金额的遗产税。
实际应纳税额仍须依全部遗产价值、适用免税额及相关扣除额计算。 参考数据: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被继承人遗有抵押权,应如何申报遗产税? 〉、财政部税务入口网遗产税申报相关说明、《遗产及赠与税法》第23条及第26条、《遗产及赠与税法施行细则》第2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