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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違停車輛擋路,跨雙黃線竟被罰900元!警方曝「1證據」有機會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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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遇到路邊一整排車輛違停,原本的車道被占據,不少駕駛會選擇繞過去繼續前進,卻可能因此吃上罰單。台北市一名女駕駛就因為閃避違停車輛,跨越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事後遭民眾檢舉,收到900元罰單,引發網友熱議。究竟前方有違停車輛或其他障礙物,能不能跨越雙黃線?遇到類似情況又該如何處理?

(Excerpt from the original lead, not a rewr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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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l English translation is in progress; the text below is the original.

開車遇到路邊一整排車輛違停,原本的車道被占據,不少駕駛會選擇繞過去繼續前進,卻可能因此吃上罰單。 台北市一名女駕駛就因為閃避違停車輛,跨越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事後遭民眾檢舉,收到900元罰單,引發網友熱議。 究竟前方有違停車輛或其他障礙物,能不能跨越雙黃線? 遇到類似情況又該如何處理? 女駕駛閃避一整排違停車輛,跨雙黃線竟收到900元罰單 根據TVBS新聞網2024年3月11日報導,一名女駕駛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貼出交通違規罰單,違規日期為同年2月16日,地點位於台北市大同區民樂街。 警方認定她「跨越分向限制線駛入來車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開出900元罰單,當時的舉發通知單還記載違規記點1點。

消息曝光後引發討論,不少網友認為,真正妨礙交通的是路邊違停車輛,結果想要繞過障礙物的駕駛反而被罰,實在令人難以接受。 也有人建議女駕駛提出申訴,利用現場照片或行車紀錄器影像,證明當時確實有車輛阻礙通行。 跨越雙黃線會罰多少錢? 交通規定最高可罰1800元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5條,雙黃實線屬於「分向限制線」,主要用來劃分道路的雙向車道,禁止車輛跨越行駛,也不得迴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則規定,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因此,即使駕駛不是為了超車,而是想繞過前方違停車輛,只要違規跨越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仍可能遭到舉發。

不過,若道路確實受到阻擋,駕駛也可以提出當時的路況證據,請求主管機關重新審查。 遇到違停車輛擋路能跨雙黃線嗎? 新北曾有類似案件,警方主動建請撤罰 根據TVBS新聞網2025年5月23日報導,新北市一名駕駛於同年5月6日行經五股區成洲五路時,發現道路兩旁停放違規車輛,原本的通行空間受到阻礙,於是跨越雙黃線繞行。 這名駕駛事後同樣遭民眾檢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收到900元罰單,讓他相當不解,質疑道路兩旁都是違停車輛,如果不能跨線,究竟該如何通過。 對此,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說明,警方原先根據民眾提供的影片,認定駕駛確實有跨越雙黃線的違規事實,因此依法舉發。

不過,接獲當事人反映後,警方考量他是為了閃避路旁停車,認為屬於不可抗力因素,已函文交通裁決處,建請撤銷處分、免予處罰。 蘆洲分局主動建請撤罰,讓這起案件出現轉機,但罰單最後是否撤銷,仍須由交通裁決機關決定。 前方車輛違停擋路怎麼辦? 警方提醒保留行車紀錄器影像 彰化縣警察局2025年5月曾在官方警民交流留言板回應類似問題。 有民眾詢問,如果遇到前方違規停車,不得已跨越雙黃線,事後遭到檢舉,申訴是否有機會撤銷罰單?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回覆,如果確實因前方車輛違停而不得已跨線,建議駕駛自行保留行車紀錄器影像,日後若遭民眾檢舉或舉發,可提出影像申訴。 實際行車時,若遇到違停車輛阻擋道路,應先減速確認是否仍有合法、安全的通行空間。

若道路確實遭到堵塞,可通報警方協助處理,或尋找其他合法路線,避免貿然跨越雙黃線進入對向車道。 行車紀錄器也應盡量保留完整畫面,包括前方障礙物的位置、道路寬度、對向來車狀況及繞行過程。 如果影片只拍到跨線瞬間,卻看不到前方違停車輛,申訴時就可能難以還原當時的道路情況。 跨雙黃線收到罰單如何申訴? 30天內可提出陳述意見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條,民眾收到交通違規通知單後,如果不服舉發事實,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說明,民眾可透過「台北服務通」線上申辦,也能親自前往應到案處所辦理。 民眾可依照罰單上的應到案處所,確認應向哪個機關提出申訴。

提出申訴時,可準備交通違規通知單影本、陳述書及相關證據,並在陳述書中寫明申訴理由、姓名、車號、罰單號碼及聯絡方式。 若是為了閃避違停車輛而跨線,便可附上相關影像及照片,協助釐清當時路況。 如果主管機關審查後仍維持裁罰,當事人不服正式裁決結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規定,可在裁決書送達後3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提起撤銷訴訟。 民眾檢舉跨雙黃線還會記點嗎? 2026年規定與當年不同 2024年女駕駛收到的罰單,除了900元罰鍰,還記載違規記點1點。 不過,交通違規記點制度後來已有調整。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自2024年6月30日起,交通違規記點改為僅限當場舉發案件。

至於民眾檢舉、科技執法等逕行舉發案件,已不再記違規點數。 不過,不再記點並不代表不能檢舉。 依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違反第45條第1項第3款「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仍屬民眾可以檢舉的交通違規項目。 換言之,現在駕駛若遭民眾檢舉違規跨越雙黃線,經查證屬實並依法舉發,仍可能面臨罰鍰,但不會因此被記違規點數。 參考資料:TVBS新聞網(2024年3月11日、2025年5月23日)、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9條、第45條、第63條及第87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5條、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2025年5月19日)、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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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名女駕駛就因為閃避違停車輛,跨越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事後遭民眾檢舉,收到900元罰單,引發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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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駕駛閃避一整排違停車輛,跨雙黃線竟收到900元罰單 根據TVBS新聞網2024年3月11日報導,一名女駕駛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貼出交通違規罰單,違規日期為同年2月16日,地點位於台北市大同區民樂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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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認定她「跨越分向限制線駛入來車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開出900元罰單,當時的舉發通知單還記載違規記點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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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規定最高可罰1800元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5條,雙黃實線屬於「分向限制線」,主要用來劃分道路的雙向車道,禁止車輛跨越行駛,也不得迴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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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開車遇到路邊一整排車輛違停,原本的車道被占據,不少駕駛會選擇繞過去繼續前進,卻可能因此吃上罰單。台北市一名女駕駛就因為閃避違停車輛,跨越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事後遭民眾檢舉,收到900元罰單,引發網友熱議。究竟前方有違停車輛或其他障礙物,能不能跨越雙黃線?遇到類似情況又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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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名女駕駛就因為閃避違停車輛,跨越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事後遭民眾檢舉,收到900元罰單,引發網友熱議。 女駕駛閃避一整排違停車輛,跨雙黃線竟收到900元罰單 根據TVBS新聞網2024年3月11日報導,一名女駕駛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貼出交通違規罰單,違規日期為同年2月16日,地點位於台北市大同區民樂街。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風傳媒(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1175408)。原文發布時間:202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