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车子故障请拖吊车救援,没想到竟收到超速罚单! 苗栗县今年4月曝光一起离谱的交通违规案件,一名车主的轿车因故障交由拖吊车载运,事后却收到警方寄来的超速罚单,显示车辆在速限60公里的道路上,以平均时速73公里行驶,超速13公里。 然而,采证照片中的轿车明明就在拖吊车上,根本没有自行行驶。 事件曝光后,苗栗县警察局坦承人工审核作业出现疏失,已撤销错误罚单,并重新举发真正违规的拖吊车。 究竟科技执法为何会认错车辆? 如果收到不是自己违规的罚单,又该如何申诉? 爱车明明在拖吊车上,竟收到超速罚单! 照片曝光引热议 根据TVBS、中央社报导,一名网友今年4月将同事收到的超速罚单分享到社群平台,引发讨论。
这张由苗栗县警察局于3月6日开出的罚单,将违规车辆记载为「自小客车」,但采证照片中的轿车当时正由拖吊车载运,让不少网友质疑,警方为何没有从影像发现异常,反而把罚单寄给故障车车主? 科技执法怎么会看错? 警方认了人工审核疏失 为何明明有采证照片,却还是认错违规车辆? 苗栗县警察局交通队副队长林宏明说明,当时拖吊车载运故障车辆,行经140县道23.1至25.1公里的区间测速路段,员警在后端审核与电脑输入作业时发生疏失,误将货斗上的故障轿车车牌登载为违规车号,导致罚单寄给被载运车辆的车主。 警方指出,不排除是因为拖吊车车身颜色较暗,故障轿车颜色较鲜明,使电脑系统自动截取上方车牌,但负责审核的员警没有及时发现异常,才让这张乌龙罚单寄出。
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条之2,警方得依法通过科学仪器取得违规证据,并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迳行举发,但制单时仍须记明车辆牌照号码、车型等足以辨明车辆的数据。 警方撤销乌龙罚单! 改向真正超速的拖吊车开单 事件引发讨论后,苗栗县警察局调查确认,当时真正超速的是负责载运故障轿车的拖吊车,而非车斗上的自小客车,因此主动撤销原本错误的举发,重新向违规拖吊车制单,并向受影响车主致歉。 针对此次审核疏失,警方当时表示,将对相关员警给予适当行政惩处,并把本案列为教育案例,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0条,汽车驾驶人行车速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未达第43条所定严重超速情形者,可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罚锾,实际金额仍须依车种、超速程度及统一裁罚基准认定。 收到不是自己违规的罚单怎么办? 30天申诉期限别错过 民众若收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交通罚单,可先核对车牌号码、车型、违规时间、地点及采证照片,确认是否出现车辆辨识或数据登载错误。 若曾请拖吊车救援,或能证明车辆在违规时间并未自行行驶,也可保留拖吊收据、道路救援纪录、行车纪录器画面等数据,作为厘清事实的证据。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9条,民众收到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单后,若不服举发事实,应于30日内向处罚机关陈述意见。
提出时可准备举发通知单、陈述书及相关佐证数据,实际受理方式则依各地主管机关规定办理。 若收到交通违规裁决书后仍不服,依同条例第87条,当事人如欲提起撤销诉讼,应于裁决书送达后30日内,以原处分机关为被告,向管辖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诉讼庭提起诉讼。 参考数据:TVBS新闻网(2026年4月21日)〈影音/傻眼! 爱车正被拖吊却收超速罚单 苗栗警认疏失急撤单〉、中央社(2026年4月21日)〈故障车拖吊竟收超速罚单 苗警认疏失:误植车号〉、法务部全国法规数据库《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条之2、第9条、第40条及第8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