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10/27 2.发生缘由:公告本公司第一批量买回库藏股事宜。 3.因应措施: (1)买回目的:转让股份予员工。 (2)买回股份总金额上限(仟元):新台币1,000,000仟元。 (3)买回价格:每股新台币30元~新台币55元。 a.每日于公司官网(https://www.powerchiptech.com)公告当日预计买回价格。 b.卖回价格必须与申请当日本公司欲买回之价格一致才会受理。 (4)第一批量买回股份期间:民国115年10月27日起至民国115年11月6日下午4时30分 止于买回期间向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寄(送)达(含传真)「股东申请公司买回股份 申请书」,本公司保留最终审核权。
受理买回股份申请书期间: 民国115年10月27日起至民国115年11月6日下午4时30分止。 每日上午9:00-下午4:30寄(送)达(含传真)至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恕不受理逾时 传真。 ※提醒:受理股东卖回申请需于115年11月6日下午4时30分前提出。 股务代理机构收到申请书后,始进行后续作业,并以挂号方式寄送办理过户所需 数据予股东。 请股东于「股东申请公司买回股份申请书」填写可收挂号的地址。 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群益金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务代理部 (以下简称:股务代理机构) 地址: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97号地下二楼 电话:[已屏蔽] 传真:[已屏蔽] (5)预定卖回进程:若实际作业时程有所变更将另行公告及通知股东。
a.115年11月6日(五)下午4时30分收件截止,确认申请的股东名单。 b.115年11月9日(一)股务代理机构将过户数据以挂号方式寄送予股东。 c.115年11月10日(二)至115年11月16日(一),股东收到过户数据,完成缴税及过户, 过户数据及说明如下第三项。 d.115年11月20日(五)将卖回价款汇款至贵股东指定金融机构帐户。
(6)经本公司审核并同意股东卖回作业,过户数据及说明如下: a.股东持有股数存于登录帐者: 股务代理机构将过户数据(证券交易税单、673传票、「股东自愿卖回股票同意书」 等)以挂号方式寄送予股东,请股东于收到后五个营业日内缴清证交税款后,持该 完税税单、673传票、「股东自愿卖回股票同意书」及原留印鉴至股务代理机构办 理过户。
b.股东持有股数存于券商帐户者: 股务代理机构将过户数据(证券交易税单、375传票、「股东自愿卖回股票同意书」 等)以挂号方式寄送股东,请股东于收到后五个营业日内缴清证交税款后,持该完 税税单、375传票、证券存折及证券商开户印鉴至持有股票所在券商办理过户,并 填写「股东自愿卖回股票同意书」寄回股务代理机构或一并委请券商代转至股务代 理机构。 4.其他应叙明事项: 注意事项: (1)本次卖回股份所产生之证券交易税依法由股东负担,请依规定缴纳税款后,再办 理后续交割及过户手续。 (2)本次库藏股买回作业由力晶创新投资控股公司保有最终审核权,如遇调整买回价 格,另洽股东同意。 逾期提出申请,或申请文档不完整、不符合规定者,恕不受 理。
力晶创新投资控股公司或股务代理机构将于收件次一营业日以电话或电子邮 件通知不受理原因。 (3)本公告系第一批量库藏股买回之运行公告。 第一批量运行完毕后,如合计买回金 额尚未达新台币10亿元之上限,力晶创新投资控股公司将于董事会决议通过之库 藏股买回期间内继续运行,相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4)买回股份之合计金额如已达本次买回股份之总金额上限(新台币10亿元),力晶创 新投资控股公司将即时于公司网站公告申请截止时间,并依公告时间停止受理申 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