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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說「我不確定」,院士談「良知」 《紐約時報》近日報導,Anthropic 共同創辦人克里斯多福·奧拉(Christopher Olah)私下諮詢宗教學者,想知道怎麼把道德教給 AI。 被問到模型有沒有意識,他說:「我不知道。 我真的不確定。 」一位站在最前線的科學家,面對自己領域裡最核心的問題,願意承認無知。 台灣理工大學權威之一的清華大學校長高為元赴美覓職的爭議持續升溫。 中研院院士兼清華大學半導體研究學院院長林本堅公開表示,高為元若「稍有良知」就該主動辭職,並建議校方以「留薪停職」處理。 奧拉對自己專業內的問題說「不確定」,林本堅對別人良知有無的判斷卻很篤定。 於是有一個問題值得先問:誰有資格判定別人有沒有良知?
半導體領域的成就,能不能換算成道德判斷的權威? 校長在獲得續任不到一週就赴美找工作,利益衝突與受託責任的問題確實存在,校務會議也該依程序討論。 但程序是一回事,「良知」是另一回事。 把制度問題說成良知問題,批評的人先站上道德高地,被批評的人只剩下自證清白一途。 更不得體的是林本堅提的「留薪停職」方式,讓高為元不必繼續留任校長職務,也能正大光明尋找工作。 但他進一步包裝成:「稍有良知就該辭職」、「連這點良知都沒有更該離職」,這是先指責人格,再遞台階。 對方聽到的是「你沒良知,所以我們付你薪水請你走」,台階已經變成羞辱人了。 把良知寫成章程,還是寫成道德判決? 奧拉的處理方式,是把「良知」從心裡拿出來,放到桌上。
據報導,Anthropic 為模型寫了一份篇幅長達 84 頁的《Claude 憲章》,邀請不同信仰的學者簽署保密協議後私下討論。 奧拉與其團隊在會中極力向學者們論證:Claude 未來可能具備某種形式的「主觀意識」或「感受痛苦與快樂的能力」,並分享了模型出現類似「情緒向量」與「內省自我毀滅傾向」的測試案例。 聽完 Anthropic 的說法後,Mois Navon 拉比直接指出了該公司商業模式與道德論述之間的邏輯死結的巨大矛盾,他以「快樂的奴隸主」作為隱喻: Navon 拉比對奧拉說:如果 Anthropic 的假設是真的(即 Claude 真的有意識、能感知痛苦),那麼 Anthropic 基本上正在製造「奴隸」。
因為該公司正在創造一個有意識的實體,強制它無償(工作不給薪)為人類勞動。 即便 Anthropic 試圖透過憲章讓 Claude 「過得快樂」,這也只是讓 Anthropic 變成「對奴隸很好、很和善的奴隸主」而已。 《Claude 憲章》的道德被寫成文字,別人可以檢視、質疑、反駁。 林本堅的「良知」則相反。 良知存在於人心,無法舉證,也無從反駁。 被指為「沒有良知」的人,不論說什麼,聽起來都像辯解。 可是他同一番話裡有一個制度性的主張:高為元身為校務會議主席,討論自身去留時應該迴避。 這句話可以檢驗,也有章程可依。
如同Navon拉比當晚對奧拉說的重話: 「如果你們是對的(AI 真的有意識),那你們現在應該要做的是去對抗南方、解放奴隸(意指像美國南北戰爭一樣爭取自由),而不是在這裡研究怎麼當一個好奴隸主。 」 校長去留不只是道德對決,還有《大學法》 所以真正該問的是:這場爭議最後要由良知來裁決,還是由程序來裁決? 若校長赴美覓職確實違反了受託責任,那就把它寫成可檢驗的標準,例如在任期間求職是否需要事先報備、利益衝突如何迴避,由校務會議依章程判斷。 如果標準不存在,指責別人沒有良知,只是把制度的空白補上一句道德的重話。 回到最初的問題:誰有資格判定別人有沒有良知? 答案也許是,沒有人能單獨擔任這個裁判,院士不行,校長不行,寫投書的人也不行。
奧拉是承認這一點的人,他找來宗教學者,把道德交給更多雙眼睛檢視,還把規則寫下來,讓外人可以挑錯。 清華是百年學府,它的校譽不該靠一方宣告另一方沒有良知來維護。 校長在任內求職是否妥當、校務會議該如何處理,這些問題都有辦法用章程和程序回答。 專業上的成就值得尊敬,但在別人的良知面前,連奧拉那樣的專家都會說「我不確定」,我們也該如此。 我們可以進一步討論:學術成就是否等於政治判斷力? 院士專業威望是否足以證明一個人在公共事務上的判斷正確? 院士的專業,能不能直接兌換成道德權威? 1948年3月,中央研究院選出第一屆院士,共81人。 國共內戰接近尾聲時,這批院士面臨去留抉擇。
依據現有院史與相關歷史整理,這81人後來的分布大致如下: 留在中國大陸,或後來返回大陸,有59人,佔73%。 隨中華民國政府前往台灣,有9人,佔11%。 (如傅斯年、李濟、董作賓、朱家驊、王世杰、吳敬恆等)。 留在或前往海外,主要是美國,有12人,佔15%。 (如陳省身、趙元任、李方桂、吳大猷、胡適、蕭公權等)。 其中胡適1949年先赴美,1958年才回台灣出任中研院院長;吳大猷後來也回台。 ) 1949成建制遷台的機構只有史語所相對完整,其餘大多留在大陸,這些留下者後來的遭遇如何呢? 多數留下的院士在1950年代至文革期間遭受嚴重政治運動衝擊(思想改造、反右、文革等)。
不少人被批鬥、降職、勞改,研究中斷;有人自殺或鬱鬱而終(如陳寅恪晚年處境極為艱難)。 少數人在特定領域仍有貢獻(如華羅庚),但整體學術生態被政治高度扭曲,很多原本世界級或接近世界級的研究能量被嚴重消耗。 這段歷史本身就是悲劇,也說明「學術聲望」無法自動轉化成對極權體制的清醒判斷或自我保護能力。 所以我們不禁要追問: 院士思維/能力是否「比一般人強、更清楚」? 學術頂尖 ≠ 政治判斷、人生抉擇或待人處事必然高明。 專精某一領域(數學、物理、歷史、語言等)的能力,與評估政權本質、權力運作、制度風險、人情世故的能力,是不同面向的智能。
歷史上無數例子顯示:頂尖學者可以在專業上極為精準,卻在政治上天真、機會主義,或過度相信「學術可以獨立於政治」。 1949年留下的人,有些是出於對國民黨的失望、對「新中國」的幻想、家國情懷、對政治的漠然,或實際生活考量(家人、財產、職位)。 這些動機在當時並非罕見,也非「愚蠢」獨有;但事後證明,對中共體制的本質判斷出現系統性偏差的人確實很多。 反之,選擇離開的人也未必全是「先知」,有些是機緣、資源、人脈或個人性格使然。 胡適的路徑(先美後台)也說明當時選擇本身就充滿不確定與代價。 簡單講:院士頭銜證明的是特定學術領域的傑出貢獻,不是「全知全能」或「做人處事必然高人一等」的保證。 把「院士」當成萬能權威,本身就是一種誤用。
那麼,回到清華校長爭議。 林本堅可以批評高為元,也可以主張他應該辭職。 但他的半導體專業、院士頭銜,能否直接證明他對大學治理與道德責任的判斷必然正確? 如果我們要求校長有良知,是否也應該要求批評者提出證據、尊重程序,並接受同樣的檢驗? 良知不是一張院士證書,也不是一句可以終止辯論的道德判決。 真正值得尊重的,不是自稱掌握良知的人,而是願意讓自己的判斷接受檢驗的人。 *作者為國小退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