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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吴书纬 台北24日电)内政部今天公布「114年特定死因除外之简易生命表」,去年国人一般平均寿命为81.27岁,若排除恶性肿瘤因素,可增加3.70岁,提升至84.97岁,为10大死因中影响最大者,若排除心脏疾病及肺炎则可分别提升1.54岁及1.13岁。
内政部通过新闻稿指出,为了解各类死因对平均寿命的影响,运用卫生福利部民国114年国人前10大死因死亡人数,编算排除特定死因后的平均寿命,并与一般平均寿命进行比较;两者寿命差距愈大,代表该死因对平均寿命的影响愈大。
内政部说明,恶性肿瘤已连续44年居10大死因之首,114年死亡人数为5万4838人,占所有死因死亡人数比率27.48%;值得注意的是,排除死因为恶性肿瘤的平均寿命与一般平均寿命差距,已由104年4.10岁缩小至114年3.70岁,显示恶性肿瘤对民众寿命的影响程度略有减缓。
内政部指出,肺炎已连续10年位居10大死因第3位,114年死亡人数较113年增加209人(+1.21%);若排除肺炎死因,平均寿命可增加1.13岁,与108年并列历年最高纪录。
内政部表示,从性别观察,10大死因中,除糖尿病、高血压性疾病,与肾炎、肾病症候群及肾病变3类死因外,男性减损的平均寿命皆高于女性;其中,男性因事故伤害减损寿命0.75岁,明显高于女性的0.36岁,显示男、女性主要死因对平均寿命的影响呈现差异,可能与从事职业、生理条件、饮食保健或生活习惯等因素有关。
根据卫生福利部统计,114年国人前十大死因依序为恶性肿瘤、心脏疾病、肺炎、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性疾病、事故伤害、肾炎与肾病症候群及肾病变、慢性下呼吸道疾病、蓄意自我伤害(自杀)。
内政部指出,「特定死因除外之简易生命表」有助于了解各类死因对平均寿命的影响,民众若想进一步了解相关统计数据,可至内政部统计处网站,点击「我国生命表」浏览查找。(编辑:翟思嘉)11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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