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24 发言日期: 1151023 发言时间: 160446 公司代号: 2324 公司名称: 仁宝 主旨 : 代子公司仁宝电脑工业(中国)有限公司公告处分 其所持有仲颖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之31.7352%股权 符合条款: 第20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23 说明: 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属特别股者,并应标明特别股约定发行条件,如股息率等): 仲颖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之31.7352%股权 2.事实发生日:115/10/23~115/10/23 3.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115年10月23日 4.其他核决日期: 不适用 5.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仲颖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之31.7352%股权 预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347,500千元 6.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对人:苏州昆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与公司之关系:非关系人 7.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 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 不适用 8.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 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9.本次系处分债权之相关事项(含处分之债权附随担保品种类、处分债权 如有属对关系人债权者尚需公告关系人名称及本次处分该关系人之债权 帐面金额: 不适用 10.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有价证券者不适用)(原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预计处分利益为人民币307,000千元 11.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依实际作业流程及投资协议与股东协议约定进行,并以多项交割先决条件 已完成为前提,包括但不限于已取得必要政府机关核准。
本交易将与仲颖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现金增资同日办理交割, 并属整体交易架构之一部分。 于交割完成后, 仁宝电脑工业(中国)有限公司对仲颖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之持股 将降至49%;另根据股东协议之约定,后续苏州昆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权于特定期间内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向仁宝电脑工业(中国)有限公司 购买部分仲颖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股权, 并配合仲颖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实施, 使仁宝电脑工业(中国)有限公司对仲颖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之持股比例降至40%。 投资协议亦设有与仲颖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交割后 营运绩效连动之绩效对价(earnout)机制。
倘仲颖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于交割后之营运表现 达成协议所约定之条件,仁宝电脑工业(中国)有限公司 得依投资协议之约定进一步取得额外之绩效对价。 上述相关条款均属本交易之一部分,不致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产生其他重大影响。
12.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本交易于取得独立专家出具之价格合理性意见书后, 业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及董事会决议通过 13.取得或处分有价证券标的公司每股净值: 不适用 14.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含本次交易)之数量、金额、持股 比例及权利受限情形(如质押情形): (1)累计持有金额: 人民币20,082千元(重衡量前金额) (2)累计持股比例:直间接持股49% (3)权利受限情形:无 15.迄目前为止,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三条所列 之有价证券投资(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总资产及归属 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注二): (1) 占总资产之比例: 0.4% (2) 占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 1.1% (3) 营运资金数额: 台币3,048,110千元 16.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不适用 17.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优化集团全球资源配置及提升资金运用效率 18.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不适用 19.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20.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民国 115年 10月 23日 21.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否 22.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诚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3.会计师姓名: 赖明阳 24.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北市会证字第2123号 25.是否涉及营运模式变更:否 26.营运模式变更说明: 不适用 27.过去一年及预计未来一年内与交易相对人交易情形: 不适用 28.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发布重大消息日期: 不适用 30.其他叙明事项: 考量投资协议中设有与交割后营运绩效连动之绩效对价机制, 倘仲颖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于交割后之营运表现 达成协议所约定之条件,交易对价将相应增加。
为保留交易运行之弹性及效率, 董事会并决议授权仁宝电脑工业(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全权处理相关价格调整、付款及其他未尽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