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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颱風薔琵逼近台灣,全台21個縣市宣布10月23日停班停課,不少上班族一早最開心的就是能躺領薪水。 財經粉專「股人阿勳」在臉書發文提醒,颱風假其實不是《勞基法》規定的國定假日,很多勞工與企業主對颱風假的認識,跟實際法令仍有落差,直言颱風假並不等於有薪假。 颱風假有薪水嗎? 勞動部「宜不扣發工資」不等於強制給全薪 10月22日晚間,隨著薔琵颱風逐步逼近,各地方政府陸續發布隔天的停班停課決定。 除了金門縣以外,全台21縣市都停止上班上課。
依照勞動部的規定,颱風期間只要工作所在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的路段有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因此無法出勤時,雇主不能把當天直接當成曠工或遲到,也不能強迫勞工改請事假或其他假別,更不能因此扣掉全勤獎金,或做出其他對勞工不利的處分。 但颱風假和一般國定假日仍有差別。 股人阿勳指出,勞動部對颱風期間沒有出勤的工資,採取的是「宜不扣發工資」原則,也就是鼓勵雇主照常發薪,不能直接解讀成法律強制所有民間企業都要把颱風停班日當成全額有薪假。 同樣地,颱風天如果需要上班,也不是一律自動適用國定假日的雙倍工資規定。 颱風假被叫去上班交通費誰付?
勞動部:計程車錢雇主要協助負擔 若工作需要輪班,雇主也確實要求員工在颱風天到班,就得考慮員工怎麼安全抵達工作場所。 勞動部10月22日特別提醒,企業要求勞工在颱風期間出勤時,應提供必要的通勤協助,例如平常騎機車或搭公車上下班的員工,因強風豪雨或交通停駛改搭計程車,增加的必要交通費應由雇主協助負擔。 股人阿勳認為這個要求很合理,企業希望員工冒著風雨上班,就不該把多出來的通勤風險與成本全丟給員工。 股人阿勳也從企業經營的角度分享觀察,表示颱風假對各行業的影響完全不同。
部分辦公室工作可以透過遠端連線繼續處理,但餐飲、物流、零售與製造業需要員工實際到場才能營運,颱風來襲時,企業可能面臨人員無法出勤、訂單延誤、物流停擺等額外成本,對規模較小的企業來說,停工一天的成本可能比外界想像的還高。 但他仍主張,這些成本應該和員工安全分開來看,「少做一天生意,未來或許還有機會補回來;但員工在通勤途中發生意外,代價可能是一輩子」。 他建議企業平時就建立完整的防災與應變制度,颱風來臨前先確認哪些工作能遠端完成、哪些必須暫停,並替必要的值班人員事先安排交通、安全措施與合理的出勤條件,而不是等停班消息公布後,才臨時跟員工爭論要不要進公司。 資料來源:股人阿勳 Facebook 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