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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苏木春 台中23日电)黄姓男子等人涉嫌将工业用氧气假冒医用出货给医疗机构,还以工业用或未依规填充的二氧化碳钢瓶声称食品级出货给卖场,经中检侦办后,今天依诈欺等罪嫌起诉涉案的17人与4间公司。
台湾台中地方检察署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检方今年7月中旬,接获调查局台中市调查处报请指挥侦办,有业者涉嫌以工业用气体假冒医用氧气及食品级二氧化碳,因案件攸关民众医疗及食品安全,立即指挥检调成立项目小组搜证追查。
检方查出,涉案公司的医用氧气制造许可证于民国109年3月间注销,不得再自行制造医用氧气。被告黄男等人仍自110年3月间至113年9月间,于公司大里厂内,将工业用液氧填充至医用液氧空桶,再与合法医用液氧桶混合,共向5家医疗及长照机构出货2944桶,其中以工业用液氧假冒医用液氧者共871桶,犯罪所得共187万余元。
黄男并与卓姓被告等人共谋,自111年7月起至113年2月间,由涉案科技公司,提供印有某气体公司名称的食品级二氧化碳钢瓶、批号标签及封膜,再交由未取得食品添加物许可证的公司,以工业用二氧化碳填充。
填充完成后,钢瓶上张贴食品级二氧化碳标签及封膜,依科技公司的指示配送至多家美式卖场,共计出货1027瓶,使厂商支付货款共92万余元。涉案科技公司还与另家气体公司合作,由气体公司将其他厂商生产的食品级二氧化碳进行填充,未依许可规范填充并冒用食品级二氧化碳标示,出货至美式卖场,使厂商支付货款共58万余元。
全案经中检侦办后,今天依违反药事法、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刑法诈欺等罪嫌,将黄男等17人及涉案的4间公司提起公诉;检方并就制造伪药及食品级二氧化碳相关犯行,分别对主要被告具体求处7年以上及5年以上有期徒刑。(编辑:林恕晖)11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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