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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表日期: 1151023 发言日期: 1151022 发言时间: 175647 公司代号: 2881 公司名称: 富邦金 主旨 : 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证券公告 董事会代行股东会决议办理私募 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 符合条款: 第1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22 说明: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10/22 2.私募有价证券种类:普通股 3.私募对象及其与公司间关系:富邦金控,为富邦证券之百分之百控股母公司 4.私募股数或张数:125,000,000股 5.得私募额度:新台币10,000,000,000元 6.私募价格订定之依据及合理性:私募价格以富邦证券115/06/30经会计师查核签证 每股净值新台币47.06元为基础,并参酌母公司富邦金控之普通股股价净值比, 订定本次每股私募价格为新台币80元,高于每股净值之八成,具备价格合理性 7.本次私募资金用途:富邦证券为业务发展所需及充实资本之用 8.不采用公开募集之理由:为缩短筹资时间并维持股东结构单纯化, 故不采用公开募集 9.独立董事反对或保留意见:无 10.实际定价日:115/10/22 11.参考价格:以富邦证券115/06/30经会计师查核签证每股净值新台币47.06元为 参考价格 12.实际私募价格、转换或认购价格:每股新台币8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权利义务:除依法私募股票限制转让之外,其余与富邦证券已 发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其换股基准日:不适用 15.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不适用 16.附有转换或认股者,于私募公司债交付且假设全数转换或认购普通股后对 上市普通股股权比率之可能影响(上市普通股数A、A/已发行普通股):不适用 17.前项预计上市普通股未达6000万股且未达25%者,请说明股权流通性偏低之因应措施: 不适用 18.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