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23 发言日期: 1151022 发言时间: 173942 公司代号: 2886 公司名称: 兆丰金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处分重要子公司达丧失控制力之相关事宜 符合条款: 第49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22 说明: 1.重要子公司、第七条第三项视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拟于海外证券市场申请挂牌之子 公司名称:兆丰国际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兆丰投信」) 2.发生缘由(降低持股(或出资额)比例或丧失控制力):丧失控制力 3.降低持股(或出资额)比例之方式(请分别列示各次发生日期、发生原因、方式、降低持 股比例、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1) 发生日期:本案董事会决议日期为115/10/22;合并基准日另行议定。
(2) 发生原因:为集成公股金控旗下投信子公司资源、扩大经营规模并提升市场竞争 力,拟由第一金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第一金投信」)吸收合并兆丰 投信、合库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合库投信」)及华南永昌证券投资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南永昌投信」)。 合并后,以第一金投信为存续公司, 兆丰投信为消灭公司。 (3) 方式: 于合并基准日,本公司持有之兆丰投信普通股52,700,000股将因合并而 全数消灭。 (4) 降低持股比例: 100%。 (5) 交易数量: 兆丰投信普通股52,700,000股。 (6) 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每1.4532股兆丰投信普通股换发1股第一金投信普通股。
本案以股份作为合并对价, 不涉及现金支付。 4.丧失控制力之方式(请列示发生日期、发生原因及方式): (1) 发生日期:本案已于115/09/22经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于115/10/22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本公司将于合并基准日丧失对兆丰投信之控制 力;合并基准日由各合并参与公司于取得必要核准并完成相关进程后另行议定。 (2) 发生原因: 公股金控为集成旗下投信子公司资源、扩大经营规模及提升市场竞 争力,推动第一金投信、兆丰投信、合库投信及华南永昌投信四家投信整并。 (3) 方式: 依合并契约办理股份转换,由本公司取得存续公司股份,本公司对原兆丰 投信之控制关系因合并而消灭。
5.股权(或出资额)受让对象或所洽特定对象(请分别列示各次交易对象): 不适用。 本案系由第一金投信吸收合并兆丰投信、合库投信及华南永昌投信,非属 一般股权转让交易,爰无股权受让对象或所洽特定对象。 6.与交易对象之关系(请分别列示各次交易对象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本案非属一般股权转让交易。 7.处分利益(或损失)(请分别列示各次处分损益)(若无处分损益请填写不适用): 实际处分损益将于合并基准日,依本公司取得之存续公司股份公允价值、兆丰投信 于合并基准日之帐面价值及其他必要调整事项,按适用之会计准则计算认列,并以 会计师查核或核阅后之金额为准。
8.迄目前为止(含本次交易),对重要子公司、第七条第三项视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拟 于海外证券市场申请挂牌之子公司累积降低持股比例:100% 9.迄目前为止(含本次交易),对重要子公司、第七条第三项视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拟 于海外证券市场申请挂牌之子公司持股比例:0% 10.独立专家姓名及其就历次价格合理性之意见: 国富浩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吴孟达会计师,经评估及复核后,认为本案交易价格尚 属合理。
11.独立专家姓名及其就降低持股或丧失控制力对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影响之意见: 国富浩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吴孟达会计师,经评估及复核后,本合并案采吸收合并 方式进行,兆丰金控原持有兆丰投信之持股将换发第一金投信之股份,约占合并后 第一金投信30.4%股份。 借由合并提升经营能力、进行策略性运用,并有效运用4家 公司的通路等预期合并效益下,兆丰金控仍将依持股比例认列合并公司损益,尚不 影响兆丰金控股东权益。 12.是否影响母公司继续上市: 否 13.审计委员会决议日期: 115/09/22 14.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独立董事同意通过。
15.董事会决议日期: 115/10/22 16.董事会决议内容: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董事同意通过。 17.其他应叙明事项: 本案尚须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合并基准日将由各合并参与公司依集成作业进度 另行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