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23 发言日期: 1151022 发言时间: 164421 公司代号: 1442 公司名称: 名轩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订于115年10月23日发放现金股利,如因台风影响 部分地区之现金股利发放将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符合条款: 第14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22 说明: 1.董事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115/10/22 2.原现金股利发放日:115/10/23 3.变更后现金股利发放日:115/10/27 4.变更原因:本公司原订于115年10月23日发放现金股利,如10月23日因受蔷琵台风影响 停止上班,致台湾票据交换所及金融机构作业日程需顺延一营业日,则本公司现金股利 发放日将顺延至下一营业日(10月27日)。
5.其他应叙明事项:如未受台风停班影响,将依原订日期(10月23日)发放现金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