ニュース本文
2005年,筆者在崑山經商,曾在一家咖啡店讀到談論「崑山威脅論」的文章。 依當時接觸的地方資訊,當地台商約有八萬人;從往來的供應商,到餐廳與咖啡店,處處可見台灣人的身影。 窗外是一座由台灣供應鏈參與打造的城市,手上的雜誌卻在擔心台灣被掏空。 《遠見雜誌》2005年12月號的專題名稱,正是「消逝的台灣:崑山威脅論」。 當時的焦慮集中於產業、人才與資本外流,較少追問另一件事:台灣企業既然能帶動一座城市發展,台灣資本能否更完整地分享城市成長的收益? 二十多年後,故事換了舞台。 經濟部規劃從德州推動赴美產業園區,單座投資規模約20億至40億美元,採「業者出資、政府協助」模式,而且不只一座。 台灣供應鏈如何赴美,已進入具體規劃階段。
真正值得追問的是:這一次,台灣要不要換個位置? 崑山的帳:工廠之外,還有一座城市的收益 崑山1991年的GDP為人民幣24.42億元,2025年來到5,615.34億元,名目規模約為當年的230倍。 這不能全算在台商頭上,更不能直接當成土地投資報酬率。 但2020年官方報導指出,台資企業當時貢獻當地約三成GDP、五成工業總產值與七成進出口總額,足見其分量。 更值得細看的是,錢如何分配。 製造業投資帶來兩種需求:一種在廠內,是設備、零組件與材料;另一種在廠外,是倉儲、住宅、餐飲、零售與專業服務。 台商主要投入前者,後者的租金、經營收入與資產增值,則由相關地主、開發商及服務業者取得,地方政府也因稅基擴大而受益。
這沒有對錯,卻點出一個商業事實:供應鏈所到之處,可能長出一整座城市的需求;持有相關資產的人,才有權分享資產成長的報酬。 台灣赴美布局,應將這筆帳一起算進去。 把政府從「協調者」變成「股東」 政府提供信用保證與行政協調,可以協助企業落地,卻不會因此自動取得園區的資產權益。 若政府進一步出資持有土地、廠房及商業設施,公共資金就有機會轉化為持續產生收益的資產。 筆者主張,台灣政府應評估投入大量策略性資本,結合保險業、銀行與科技業,成立專業的海外園區投資平台,在美國分期取得土地及開發權,打造兼具製造、商業與生活機能的「美新竹」。
投資收益可以來自四個層次:標準廠房與物流空間的租金;商辦、零售及住宅的營運收入;聚落成熟後的土地與房地產增值;以及相關園區服務事業的投資收益。 成熟資產也可透過適當的處分或再融資回收資金,支持下一階段開發。 其中,土地與房地產增值,應是政府出資的重要投資理由。 當台灣供應鏈進駐,公共設施逐步完善,企業與家庭的需求便可能推升相關資產價值。 政府若在聚落形成初期,以合理價格取得土地並保留權益,就有機會分享從開發到城市成形的價值提升。 若由政府直接持有,增值反映在政府所持資產上;若透過公私合資平台持有,政府則依持股比例及契約安排,取得相應的股權價值、股利與資產處分收益。 政府持有的那一部分權益,可以成為台灣長期累積的公共資產。
這也是時機問題。 等聚落成熟再進場,支付的是已反映發展成果的價格;在企業進駐承諾逐步確立時布局,才更有機會分享開發所創造的增值。 政府可以持續持有成熟資產,收取租金與股利;也可以適時出售部分權益,將回收資本投入下一座園區,或支持台灣的研發、人才與公共建設。 產業能力由此轉化為資產,資產收益再支持產業發展。 為什麼金融業有理由參與 土地與房地產的增值潛力,也能提高金融資本的參與誘因。 對壽險資金而言,穩定現金流與長期增值潛力,可以提升資產配置的吸引力;對銀行而言,可靠的還款來源與具有支撐性的擔保資產,有助於評估融資。 具備租戶基礎、長期租約及營運紀錄的園區,更有機會取得專業資金支持。
分工可以很清楚:科技業提供需求與產業判斷,銀行依授信條件融資,保險資金依適用法規與風險管理要求參與,政府則搭建投資架構、整合公共建設與跨政府協商。 這項安排的吸引力,在於讓不同資本參與自己熟悉的環節。 企業取得生產據點,金融業取得符合條件的投融資機會,政府保留公共持股與長期資產權益。 若首座園區建立可靠的營運紀錄,便有機會吸引更多資本參與後續開發。 台灣輸出的,將逐步從製造能力,延伸到園區開發、資產管理與城市服務能力。 談判桌上,整個科技城市比供應鏈更有威力 一家企業赴美,帶去的是一座工廠;一條供應鏈進駐,帶去的是產業群聚;一座完整科技城市的開發計畫,則進一步涵蓋就業、住宅、商業、人才培育與長期稅基。
談判的範圍,也從企業設廠條件,擴大為地方未來數十年的發展機會。 這正是政府整體參與的價值。 個別廠商通常爭取土地價格與設廠優惠,台灣政府若能結合科技業、銀行與保險資金,提出具有企業進駐承諾、資金安排及分期開發時程的「美新竹」方案,就有機會與美方協商整座科技城市所需的公共建設及財政支持。 談判籌碼的分量,來自台灣能夠落實多大的發展計畫。 科技製造創造工作,工作支持住宅與消費,人口聚集帶動商業服務,不動產開發與應稅交易則可能擴大地方稅源。 這些相互連結的效益,讓美方評估的不只是幾家企業的投資額,而是一個地區的成長前景。
因此,台灣可以整合不同選址方案,與州、縣、市及相關公共機構協商,爭取土地取得、道路、供水供電、污水處理、人才培訓,以及依法適用的財政優惠。 承諾愈具體、執行能力愈可信,越有機會取得與整體經濟貢獻相稱的條件。 德州提供了具體切入點。 當地沒有州級財產稅,財產稅由縣、市、學區及其他地方課稅單位徵收;地方銷售與使用稅合計上限為2%。 完整科技城市帶動的不動產開發、商業活動與應稅消費,可能為所在地形成持續性稅源。 透過德州「稅收增額融資」(TIF)制度,地方政府可依法劃設再投資區,由參與課稅單位依約投入部分新增財產稅,支付合格公共建設,或償還開發者先行墊付的合格建設成本。
台灣若以整體開發平台洽談,就能將這項機制納入園區及周邊建設的財務規劃。 其投資意義,在於讓科技城市創造的部分財政效益,依法支持城市本身的建設。 公共設施成本若能合理分攤,台灣平台的資金負擔便可能降低;區位條件改善,又有助招商、租賃與商業發展,進一步支持所持土地及不動產的價值。 台灣應以整座科技城市的發展潛力,談回更完整的投資權益。 政府持有的土地、不動產或股權,也就有機會隨城市成長累積價值,讓台灣供應鏈創造的繁榮,透過資產與契約回饋台灣。 三筆帳,必須算清楚 第一,買地不等於取得課稅權。 地方稅屬於美國公共財政,台灣平台能取得的是租金、股權收益、契約權益及依法核准的成本回收。 園區的產值,也不能直接當成投資人的收入。
第二,優惠要看實際價值。 十年後才能領到、附帶履約條件的補助,與今天取得的現金不同。 租稅減免也可能影響可供增額融資使用的稅基,談判團隊應逐項比較,爭取真正改善財務條件的安排。 第三,資金投入應跟著需求走。 先取得核心企業具約束力的進駐承諾,再決定首期規模;後續開發依簽約率、出租率與基礎設施進度推進。 完整城市是長期願景,每一期投資都應有需求支撐。 海外布局愈積極,國內的研發、技術、人才與總部功能也愈要強化。 如此,海外資產的成長才能與台灣本土能力形成循環,讓國際化擴大台灣的財富基礎。
讓造城能力,成為公共財富 二十多年前,崑山提醒台灣注意產業外移的代價;今天,美新竹應提出更成熟的答案:守住本土的研發與技術,用資本與契約參與海外成長。 台灣供應鏈具有創造聚落的能力,政府則有機會透過整體談判與資本投入,把這種能力轉化為土地、不動產及股權。 企業開拓市場,金融業參與投資,政府持有的權益則為全民保留分享收益的位置。 未來值得期待的,是政府今天投入的資金,逐步累積為具有租賃收入、股利與增值潛力的海外資產,並讓這些成果持續支持台灣下一階段發展。 供應鏈走向世界時,公共資本也應有自己的投資位置。 這一回,台灣可以同時成為生產者、經營者與資產持有人。 *作者為南澳大學企管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