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10/22 2.公司名称:立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依据「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第九条第一项第二款 规定办理,公告本公司国内第一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之委托代收债款及存储 专户行库等相关事宜。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 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 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1)订约日期:民国115年10月22日 (2)委托代收债款行库:合作金库商业银行东门分行 (3)委托存储专户行库:合作金库商业银行二重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