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10/22 2.公司名称:嘉钢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 (1)依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15年10月14日金管证审字 第1150357098号函指示办理。 (2)本公司因115年第二季会计师查核之财务报表净值 下降,致本公司资金贷与金额超过总限额,而非添加 或扩增贷与额度。 6.因应措施: (1)规划贷与金额回收:优先以贷与他人自行偿还或以其他来源 资金冲销贷款余额,于合理期间内将贷与金额降回法定限额内。 (2)改善计划完成前,将按季公告运行情形及逐季提报董事会控管, 并于下一次股东会报告运行情形。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 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 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