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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光與台中工會達成勞資協議,員工獎酬將新增與公司獲利連動的季度分潤,台灣員工的退休金提撥與輪班津貼也將提高。 美光科技(那斯達克,MU)今(22)日舉行台中勞資協議線上媒體問答會,說明自2027財年起,季度分潤將與年度IPP獎酬雙軌並行;台灣員工的勞退雇主提撥率則由8%提高至10%,日班輪班津貼自12月起提高至原本3倍。 依美光公布的三組個別案例,2027財年總薪酬預測分別約為223萬元、392萬元及596萬元。 不過,這些金額包含股票獎酬、公司退休金提撥等項目,並非全數為當年度可領取的現金,也不代表各職等的平均薪資或保證給付。 美光表示,公司已於21日中午與台中工會達成協議,並於22日上午向員工說明。
此次協商回應工會對獎金制度化、透明度及可預測性的核心訴求,方案涵蓋季度分潤、新版IPP、結構性調薪、退休金提撥及有薪假,將協商重點由一次性給付,延伸至長期收入與退休保障。 新增季度分潤,半數現金、半數股票 美光此次獎酬改革的核心,是自2027財年起新增「季度分潤獎金」(Quarterly Profit Bonus),適用全球員工,並與年度IPP並行。 美光強調,這是額外新增的獎酬,不是從既有IPP預算移轉,也不取代原有獎酬預算。 美光說明,季度分潤以財報稅後淨利減去下一季度預估資本支出,作為獎酬池計算基礎,並以2026財年為基準。 獎金與營運表現正向連動,同時保留因應預估資本支出變動、新投資機會的調整彈性。
公司表示,計算依據採用公開財務資料,可供查找驗證。 不過,這次美光並未完整揭露獎酬池提撥比例及個人分配公式,因此仍不能僅憑上述原則,推算每位員工確切可領取的獎金,也不能將此制度直接等同於工會原先提出的15%分潤訴求。 獎金發放方式則採50%現金、50%股票。 現金部分按季於財報公布後發放;股票部分按季累計,一年後歸屬。 美光說明,這項設計是為兼顧員工當期現金需求、參與公司長期成長及留才。 美光也提到,2026財年曾提供每人新台幣100萬元獎金,新增季度分潤制度的目的,是讓後續獎金更具制度性與可預測性;這並不代表新制將固定發給相同金額。 年度IPP聚焦策略目標,支持研發與建廠投入 配合季度分潤上路,年度IPP也將調整。
美光表示,原本IPP同時連結獲利與策略目標,新版則聚焦策略目標,獲利連動的部分由季度分潤機制反映,原有IPP獎酬預算維持不變。 同時也說明,研發、建廠等投入未必立即產生獲利,因此仍需要透過策略目標,支持企業長期發展。 至於獎酬上限,美光表示,策略目標相關上限由200%提高至250%,並依個人績效等級有所不同;公司舉例,績效三級為250%、四級可能為350%,五級最高可能為500%。 這些比例屬獎酬計算條件,不能解讀為基本薪資調升幅度,實際給付仍須依適用計算基礎與績效條件判定。
日班津貼提高至3倍,再調薪處理薪資倒掛 台灣員工待遇方面,自2026年12月1日起,日班輪班津貼將由每月1,500元提高至4,500元,為原本的3倍,增幅200%。 夜班津貼則按基本薪資20%計算,每月最低金額由8,000元提高至12,000元;E/F班津貼由基本薪資的10%提高至15%,增加5個百分點。 除了輪班津貼,美光也將再次進行結構性調薪。 公司表示,年度調薪已因新人起薪提高而進行結構調整,此次協商後將再調整一次,重點是同職等薪資對齊,降低新進與既有員工間的薪資倒掛。 這項調整預計於2027財年第二季完成,公司希望能提前至農曆年前,但此次資料未公布統一的調薪幅度。
退休保障方面,勞退雇主提撥率將由8%提高至10%,增加2個百分點,相較原提撥率增加25%;公司並將額外提供三天有薪假。 依公司說明,勞退提撥等台灣特有制度措施適用台灣員工,包括台中與桃園。 產線至工程師總薪酬試算,不能視為保證年薪 美光以三位不同職等員工的個別案例,呈現新制下的年度總薪酬預測。 其中,產線人員案例由2025財年約63萬元,增至2027財年預測約223萬元;初階工程師案例由約145萬元,增至約392萬元;中高階工程師案例則由200多萬元,增至約596萬元。 依美光所提供的試算比較,三組案例的2027財年總薪酬預測,約為各自2025財年的3.5倍、2.7倍及2.7倍。
但總薪酬的範圍包括基本薪資、季度分潤、IPP、Maxout獎金、年度股權獎酬、公司退休金提撥及適用津貼。 其中部分屬股票或退休金,不能直接等同當年度可自由運用的現金收入。 這些數字也僅是個別案例與預測值,不代表各職等的平均數、中位數、標準薪資或保證給付。 由於比較基期為2025財年,整體增幅也不能全部歸因於本次協議。 全球制度與台灣福利推動一致,桃園廠仍須個別協商 台中達成協議後,相關措施是否適用桃園員工,也是媒體問答焦點。 美光表示,季度分潤與新版IPP依全球一致原則推動;勞退等台灣特有制度則適用台灣員工,包括台中與桃園。
美光強調,兩地屬不同法人,不能以單一協議直接涵蓋所有法人,制度措施的一致性與個別協議的法律適用範圍,必須分別理解。 對於桃園罷工與後續協商,美光表示,尊重員工依法進行勞資爭議行為的權利,將持續與桃園工會溝通,並希望在桃園市政府協調下推進協商。 至於台中協議是否經全體會員同意,美光回應,協商時政府主管機關全程在場,也認可協商代表的代表性,雙方法律顧問於簽署前已確認程序。 公司表示,仍將保持善意與員工溝通,化解歧見、尋求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