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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刘世怡 台北22日电)中国创新投资公司主席向心及妻子龚青涉违国安法及洗钱,获不起诉及无罪确定,已返回香港。向心要求调查局提供跟监、拍照搜证的信息遭拒而兴讼,二审今天裁定驳回,败诉确定。
全案缘于,向心主张于民国108年间因涉及刑事案件,遭检察官、法院相继限制出境出海至112年9月间,后来经台湾高等法院于112年9月为无罪判决确定并解除限制出境出海。
向心认为,在台期间遭调查局派员跟监及拍照搜证,以自行留存或未来出版回忆录为由,于113年7月8日依个人数据保护法、行政进程法及文件法向调查局提出申请,请求提供被搜证的相关信息。
调查局于113年7月17日做出原处分否准。向心不服,提起诉愿,经法务部驳回诉愿后,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本件行政诉讼。
一审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定,申请政府机关提供信息的主体资格,以「具有中华民国国籍并在中华民国设籍之国民」、「持有中华民国护照侨居国外之国民」及「互惠原则之外国人」为限,但向心为香港地区居民,不符合申请要件。
北高行表示,调查局接获本件申请后,以不符法定申请要件为由,不准提供,处分合法有据,判决驳回,案经上诉,二审最高行政法院今天裁定驳回,全案确定。(编辑:萧博文)11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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