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10/22 2.契约或承诺相对人:一般公司法人(因保密约定不予揭露) 3.与公司关系:无关系 4.契约或承诺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5/10/22至本建案完成 5.主要内容(解除者不适用):双方合意以各自持有之887相关地号共同合建及销售 6.限制条款(解除者不适用):双方对本契约之权利义务非经他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7.承诺事项(解除者不适用):双方保证各自持有土地产权清楚 8.其他重要约定事项(解除者不适用):本案建筑之一切工程费用及信托、 管理、销售等之所需费用由本契约相对人负担 9.对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活化资产对公司财务有正面助益 10.具体目的:活化投资性不动产 11.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 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8款所定 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