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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骑车经过马路时,如果突然看到路边画着一整排S型黄色波浪线,或是原本灰黑色的柏油路变成蓝紫色方格,究竟代表什么意思? 根据高雄市及台北市交通局数据,两种图案分别涉及公车停靠区与行人友善区,适用规定并不相同。 究竟汽机车直接开过去会不会收到罚单? 停在S型黄线旁最高罚多少钱? 蓝紫色方格是否代表限速30公里、不能按喇叭? 两种道路设计的用途与违规认定,其实有明显差别。 图解 / VISUAL EXPLAINER 01 两种特殊路面,提醒的事完全不同 一种要保留公车停靠位置,一种让车辆进入巷弄前减速。
01/高雄 · 波浪型公车停靠区 黄色 S 型线:提醒不要占用停靠空间 BUS 行车道 重点:用醒目的波浪线取代容易和一般停车格混淆的外观。 02/台北 · 行人友善区铺面 蓝紫色格纹:提示进入行人密集区 进入生活巷弄 / 请留意行人 沿路行人空间与减速设施依实际路段配置 重点:以铺面变化搭配缩减车道、减速丘等设计,引导驾驶放慢车速。 数据:高雄市政府交通局(2015);台北市政府交通局(2025)。 本图为道路概念示意,非实际施工图、法定标线比例或个别路段配置。 马路上出现S型黄线是什么?
高雄2015年就开始试办,真正用途不是让公车蛇行 根据高雄市政府交通局2015年7月24日公布的数据,这种设计称为「波浪型公车停靠区」,最早选在五福一路的五福一路站及自来水公园站试办,主要目的是提高公车停靠区的辨识度。 交通局当时解释,一般公车停靠区多采白色长方格形式,容易与路边停车格混淆,尤其在单向单车道、路幅狭窄或商业活动频繁的路段,可能被其他车辆误认为可以停车的空间。 因此,高雄市参考国外案例,结合海洋城市意象设计黄色波浪线,搭配「公车停靠区」字样,提醒驾驶人保留公车上下客的位置。 交通局指出,试办初期已观察到违规车辆占用停靠区的情况减少。 S型黄线可以压过去吗?
公车站牌10公尺内违规临停最高罚600元,违停最高1200元 汽机车正常行经设有S型黄线的道路,并不会仅因路面出现波浪型图案就被开罚,但仍须遵守现场交通标志、标线及停车规定,不能将公车停靠区当成一般路边停车格使用。 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5、56条,公共汽车招呼站10公尺内违规临时停车,以及在禁止停车处所构成违规停车,适用不同处罚。 临时停车与停车的认定,须依实际情况及相关法规判断,并非驾驶人仍坐在车内,就一定不算违规停车。 台北马路为何出现蓝紫色方格? 「蓝色沥青压花」不是装饰,而是提醒驾驶减速 除了高雄的黄色波浪线,台北市部分巷弄也出现蓝色、紫色交错的特殊铺面。
例如大安区师大生活圈部分道路,就设有被民众称为「蓝紫色方格」、「蓝色龟壳压花」的路面设计,主要用途是提醒驾驶人进入行人活动较密集的区域。 根据台北市政府交通局2025年10月9日发布的新闻稿,行人友善区通过道路缩减、车道弯曲、减速丘及不同颜色的铺面,改善行人通行环境。 以师大生活圈的浦城街为例,交通局除了设置彩色沥青压花,也通过缩减车道、增设行人穿越线标记、楔形标线及减速设施改善道路。 交通局公布的实测结果显示,浦城街汽车车速相较改善前下降41%,改善后测得时速14.23公里;机车车速下降45%,改善后测得时速17.75公里。 开过蓝紫色方格会被罚吗?
不是一律限速30公里,严重超速最高罚3.6万元 蓝紫色铺面并不代表所有路段都统一限速30公里。 依《行人交通安全设施条例施行细则》第8条,行人友善区可通过速限标志、减速设施、道路缩减、车道弯曲或改变铺面材质等方式提升行人安全,但法规没有规定所有行人友善区都采相同速限。 台北市部分行人友善区路段确实采取时速30公里的限制,但这属于个别路段的交通管理措施。 台湾事实查核中心2025年12月26日发布、2026年1月13日更新的报告指出,台北市交通局与内政部国土管理署均确认,行人友善区的速限须依各地路段规定判断,不能单凭蓝色路面认定最高时速。
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0条,一般超速可处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罚锾;若行车速度比规定最高时速高出逾40公里,则涉及第43条的严重超速规定,法定罚锾为6000元以上、3万6000元以下,并须依法当场禁止驾驶及吊扣该汽车牌照6个月。 实际罚锾则依超速程度、车种及统一裁罚基准认定。 以机车及小型车在应到案期限内缴纳或到案的裁罚基准为例,超过速限逾40公里至60公里以内,罚锾为1万2000元;逾60公里至80公里以内,为1万6000元;逾80公里则为3万6000元。 图解 / VISUAL EXPLAINER 02 开过特殊路面,什么时候会被罚? 先看驾驶行为,再看现场标志与法规;颜色不是开罚条件。 先看:车辆做了什么?
正常行经,没有其他违规 不因路面图案受罚 若有违规行为,再依情况判断 ↓ A / 公车招呼站附近违规停车 在站牌 10 公尺内,临时停车与停车的罚锾不同。 违规临时停车 300–600 元/第 55 条 构成违规停车 600–1,200 元/第 56 条 B / 蓝紫色铺面所在路段超速 速限以现场标志与路段规定为准 行人友善区没有全国统一的 30 公里速限。 一般超速(法定罚锾) 1,200–2,400 元/第 40 条 高出速限逾 40 公里 6,000–36,000 元/第 43 条 严重超速另须依法当场禁止驾驶、吊扣该汽车牌照 6 个月;实际金额依车种、超速程度与裁罚基准。
数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 40、43、55、56 条;《行人交通安全设施条例施行细则》第 8 条。 法定罚锾范围,非所有违规情境的实际裁罚金额;数据核对:2026 年 10 月。 行人友善区、行人优先区差在哪? 一种速限看路段,一种原则限速20公里 依《行人交通安全设施条例施行细则》第8条,行人友善区主要通过改善道路环境、减少通过性车流及增设减速设施,提升行人安全。 区内不一定禁止车辆通行,车速仍须依个别路段的限速规定办理,也没有全面禁止按鸣喇叭的特殊规定。 至于第9条规范的行人优先区,则须设置专用标志,指定行人优先通行的路段。 行人可以在道路全宽范围内通行,行车速限原则上不超过时速20公里,而且明定禁止按鸣喇叭。
若驾驶人违反鸣喇叭规定,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1条,处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锾。 参考数据 交通部168交通安全入口网:全国首创波浪型公车停靠区,高雄市政府交通局,2015年7月24日。 台北市政府:台北市以人为本,打造师大生活圈为最大规模行人友善区,2025年10月9日。 全国法规数据库: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0、41、43、55、56条。 全国法规数据库:行人交通安全设施条例施行细则,第8、9条。 全国法规数据库: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附表《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表》。
台湾事实查核中心:行人优先区禁鸣喇叭、限速20公里;行人友善区没有禁鸣喇叭、限速依各路段规定,2025年12月26日发布、2026年1月13日更新。 本文内容依政府机关公开数据及现行交通法规整理,相关道路标线、铺面设计及交通管制措施,可能因各地道路条件而有所不同。 实际通行规定、速限及违规裁罚,仍应以现场交通标志、标线、主管机关最新公告及个案认定为准。 本文图解仅供信息说明,不代表实际道路配置或法定标线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