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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曹亚沿 新北22日电)新北市芦洲区陈姓里长涉利用邻里长联谊活动,找不符资格的里民参加出游享受补助,新北检昨天发动搜索约谈5人到案,讯后依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等,谕知陈姓里长10万元交保。
据了解,今年3月举办的芦洲区里长及邻长联谊活动,由新北市府补助一人约新台币4100元,参加对象以里长与邻长为限,若本人无法出席才可由配偶或直系血亲代为参加,陈姓里长却另外找不符资格的2位里民顶替出游并享有补助。
新北地检署接获情资后,昨天指挥法务部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前往搜索陈姓里长住处,并约询相关人5人到案。检方复讯后,认陈姓里长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公文书罪、诈欺得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谕知新台币10万元交保。(编辑:林恕晖)11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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