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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洪学广 高雄22日电)无党籍高雄市议员第三选区参选人张骐晟、父亲张汉雄、胞兄张钧华等人涉贿,桥检依违反选罢法等罪嫌声押3人,但张骐晟获200万元交保,检方认有勾串灭证之虞,依法提起抗告。
桥头地检署今天上午指出,张骐晟与父兄涉贿选案,检方经向台湾桥头地方法院声押禁见3人,桥头地院裁定张骐晟父兄羁押禁见,张骐晟以新台币200万元具保,并命其不得与共犯或相关人员接触、联系,且于侦办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发表或讨论本案相关意见。
不过,检方经持续侦办本案,搜集相关事证。昨天收受桥头地院裁定后,经项目小组深入研析全案事证及裁定理由,认法院就张骐晟无羁押必要命具保,并附加限制条件的裁定,仍有未充分审酌全案事证之处。
检方表示,法院所命具保及附加限制条件,恐不足以有效防止被告与共犯或相关人员勾串、湮灭证据,相关限制措施于实际运行上有监督困难,难以取代羁押所欲达成的保全目的。为确保后续侦查进程顺利进行,已依法向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提起抗告,请求撤销原裁定,另为适法妥当裁定。
检方调查,张骐晟涉嫌于5月间与竞选团队在冈山、桥头区餐厅等地,假借母亲节餐会场合,交付数十盒市价超过490元的西点礼盒给具有投票权的选民。
检方另查出,张骐晟涉嫌利用父亲、高雄市前海洋局长张汉雄,和胞兄、梓官区渔会总干事张钧华等人在渔会体系掌握资源的机会,与父亲、胞兄及蔡姓、欧姓、林黄姓等渔会工作人员,涉嫌自去年起以不实文档协助不具渔民身分的人取得渔民资格及未来相关补助,要求至少10名选区内具有投票权的选民于选举时投票支持。
检方认为,张骐晟、张汉雄、张钧华等3人涉犯投票行贿、加重诈欺、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等罪嫌重大,有湮灭证据及勾串共犯、证人等羁押原因,有羁押必要,讯后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3名共犯及10名选民,分别以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金额交保,其余则请回。(编辑:陈清芳)11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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