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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表日期: 1151022 发言日期: 1151021 发言时间: 170549 公司代号: 4977 公司名称: 众达-KY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15年现金增资股款催缴期间届满暨催缴股数发放事宜 符合条款: 第5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21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10/21 2.公司名称:众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115年现金增资股款缴纳催缴期间自115年9月21日至115年10月21 日截止。 6.因应措施: (1)未于催缴期间缴纳股款之原股东及员工,自115年10月21日起停止缴纳并丧失其 权利。
(2)于催缴期间(115年9月21日至115年10月21日)缴足股款之原股东及员工,所认购 之股数预计于115年11月4日拨入股东指定之集保帐户。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若股东有任何疑问,敬请洽询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务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一段83号5楼,电话:(02)6636-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