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10/21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发行新股。 3.发行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3,500,000股。 4.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5.发行总金额:新台币35,000,000元(以面额计算)。 6.发行价格:实际发行价格俟本案向金管会委托之机构申报生效完成后, 授权董事长参酌市场状况,并依相关证券法令与主办证券承销商共同议定。 7.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525,000股。 8.公开销售股数:2,975,000股。
9.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请注明暂定每仟股认购或配发股数): 本次现金增资除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保留发行新股之15%计525,000股由员工认购外 ,其余2,975,000股依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1及本公司115年6月9日股东常会决议由原 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利,全数办理上柜前公开承销,不受公司法第267条按照原有股份 比例尽先分认之规定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1)员工认购不足或放弃认购之部分,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认购之。 (2)对外公开承销认购不足部分,依「中华民国证券商业同业公会证券商承销或再行销 售有价证券处理办法」规定办理。
11.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已发行普通股股份相同,并采无实体发行。 12.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充实营运资金。 13.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次增资案俟主管机关申报生效后,拟授权董事长订定缴款期间、增资基准日、 发放日等发行新股之相关事宜 (2)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所订发行股数、发行价格、发行条件、募集金额、资金计划 之用途、运用进度与预计可能产生效益及其他有关事项,如因法令规定或主管机关 核定及基于营运评估或因客观环境等因素须调整修正时,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