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本数据由 (上柜公司) 4102 永日 公司提供
序号 1 发言日期 115/10/21 发言时间 15:45:14
发言人 李育儒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发言人电话 04-26818866#101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台湾味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办理115年第一次 现金增资发行新股相关事宜—修改事项
符合条款 第 11 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21
说明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10/21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否
4.全案发行总金额及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发行股数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
募集金额为新台币270,000,000元整,发行股数6,000,000股
5.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不适用
6.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不适用
7.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整
8.发行价格:每股新台币45元整
9.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保留600,000股(10%)由员工认购
10.公开销售股数:不适用
11.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请注明暂定每仟股认购或配发股数):
共5,400,000股由原股东按认股基准日股东名簿所载股东持股比例认购,
每仟股认购496.43760055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认购不足壹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东于停止过户日起五日内,向台湾味群股务代理机构办理拼凑整股之登记,
其放弃拼凑或拼凑后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认购之;
原股东及员工放弃认购或认购不足部分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认购之。
13.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已发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充实营运资金、改善财务结构或转投资之长期策略发展
15.现金减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