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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卢太城 台东县21日电)台东县政府农路拓宽涉嫌图利渡假村案,台东地检署今依涉犯图利罪声押前台东县长吴俊立。台东地方法院认为吴罪嫌重大,但无羁押必要,裁定500万元交保,电子监控。地检将提抗告。
台东县政府办理台东市知本地区建和农路拓宽案,涉嫌图利和吴俊立家族有关的「东映渡假村」开发案,检调今年7月底侦办,陆续声押台东县政府农业处长许家豪、当时承办科长蔡明翰,以及同时具备吴俊立秘书、台东县议会议长吴秀华(吴俊立胞妹)公费助理、东映公司员工身分的邱嘉平获准。
检调昨天以贪污罪被告身分将吴俊立约谈到案,今天凌晨以吴俊立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之对主管事务图利罪,罪嫌重大,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逃亡、湮灭证据及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依法当庭逮捕被告,向台湾台东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台东地方法院傍晚裁定新台币500万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电子监控。
法院表示,被告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之图利罪嫌,被告经讯问后否认犯行,惟依卷存证据数据,足认被告涉犯图利等罪嫌重大。
法院表示,检察官主张尚有部分证人待讯问,然未具体指出被告曾向何人勾串、指示隐匿证据等行为,尚难仅凭过往职务或人际关系就认定被告有具体、现实之勾串或灭证高度可能。
再者,被告有固定住居所及相当家庭、社会联系,卷内亦无被告前有逃亡、藏匿、规避到案或准备出境之具体事证,所涉罪名虽刑度重大,尚不足以单独认定有逃亡之虞。
因此,考量羁押必要性及比例原则,法院认以500万元具保,并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定期向指定机关报到、禁止与本案共同被告及相关证人接触、联系,接受科技监控等措施,已足以降低被告逃亡及妨害侦查之风险,因此没有羁押必要。
台东地检署获悉法院裁定结果后,随即表示将提抗告。
吴俊立胞妹、国民党台东县长参选人吴秀华获悉吴俊立交保后表示,尊重司法,也期待司法不要受政治因素干扰,选举的脚步不会停,一步一脚印走完这选举。
吴秀华竞选总部也发布新闻稿表示,面对眼前的风雨,吴秀华与竞选团队不会因此退缩,更不会忘记参选初衷。吴秀华与团队会坚定走完这条路,继续向乡亲说明政见、争取认同。
吴秀华竞选总部表示,台东是大家共同的家。选举可以竞争,立场可以不同,但大家都希望台东更好。竞选总部期待司法公正、选举公平,也希望所有政治人物都能回到政见与能力的竞争。
民进党台东县长参选人陈莹表示,若相关当事人都问心无愧,就应该主动把整起事件的始末向大众讲清楚。包括该开发案当初是由谁提出申请、最原始的地主到底是谁,以及出售土地后的资金最后进了谁的帐户等细节,这些都是可以向民众说明厘清的事项。只要进程合情合理合法,相信大众自然会给予信任;但若反之存在违法图利,司法机关就必须依法严加处置。
陈莹呼吁各界,应回归事实真相,希望对手阵营坦然面对家族土地开发相关争议,不要一遇到检调调查就将其定调为政治迫害或借故转移选战焦点。(编辑:萧博文)1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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