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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洪学广 高雄21日电)韩姓女子在高雄某医院就医时,因不耐等候在诊间外泼洒汽油,幸遭护理师发现制止。雄检依违反医疗法及预备放火等罪嫌起诉,考量其受疾病影响建请依法减轻其刑。
高雄地检署起诉书指出,患有疾病的韩女于民国114年12月29日下午3时许,前往高雄某医院1楼门诊第一候诊区就医。韩女因妄想并欲请医师开药打针,将「肚子里的虫宝宝杀死」,但因不耐候诊时间过久,萌生想要自己处理的念头。
韩女随后持装有汽油的宝特瓶,在诊间外地面泼洒,且身上备有打火机与剪刀。当时值班护理师察觉浓烈刺鼻的汽油味,旋即通知保全、支持医师及护理长到场协助制止,幸未引发火势。辖区警方获报到场后,当场查扣遗留的汽油宝特瓶及打火机等物,依法送办。
检方认为,韩女未引火点燃,行为止于预备阶段,且根据韩女病历数据与警询供词,认定其案发时受疾病影响,精神状态跳脱现实,导致辨识与控制能力显著降低,建请依刑法第19条第2项减轻其刑。
但因韩女近年屡有情绪起伏易怒、幻听干扰等状况,且于案发前半年曾出手殴打胞姊,检方考量其仍有再犯及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向高雄地方法院建请依刑法第87条规定,施以监护至少3年,以利获得适当治疗。(编辑:李锡璋)1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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