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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去中國旅遊、出差,回程才發現不能走!陸出入境新規3大風險,從手機資料到限制出境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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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 これは何を意味する?

前往中國旅遊、探親或出差,入境時證件查驗一切正常,是否代表回程就能順利搭機返台?中國國務院公布的《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已於2026年9月15日正式施行,全文共19條,其中涉及電子資料查核、產業與技術安全,以及限制出境的告知程序,引發台灣各界關注。

(原文リードからの抜粋・要約ではありませ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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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語の全文翻訳を準備中です。以下は原文です。

前往中國旅遊、探親或出差,入境時證件查驗一切正常,是否代表回程就能順利搭機返台? 中國國務院公布的《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已於2026年9月15日正式施行,全文共19條,其中涉及電子資料查核、產業與技術安全,以及限制出境的告知程序,引發台灣各界關注。 根據新規,相關機關在核實出入境事由時,可以要求提供電子數據;涉及特定出口管制或技術安全情形,也可能被決定禁止出境。 更受到關注的是,在涉及國家安全、刑事偵查等特定情況下,主管機關可以不告知當事人限制出境的決定,使部分旅客可能直到準備離境時,才知道自己受到管制。 究竟新規有哪些風險? 持台胞證是否受到影響? 哪些族群需要特別留意? 中國出入境新規9月15日上路!

持台胞證的台灣人也可能受影響? 中國國務院第841號令於2026年7月31日公布,內容涵蓋出入境事由查核、禁止出境措施及出入境仲介服務管理等事項。 對持台胞證往返中國的台灣民眾而言,爭議集中在法律適用範圍。 第3條以「出境入境人員」為規範對象,第4條涉及禁止出境的部分則使用「中國公民」一詞。 由於中國官方長期將台灣居民納入其主張的中國公民範疇,陸委會認為,台灣民眾也可能受到相關措施影響。 新規未針對持台胞證者另訂適用條款,台灣民眾是否受到限制出境措施影響,仍須視中國主管機關如何適用相關規定。 圖解 / 法規路徑 入境順利,返程也一定順利? 從3項法律規定,看可能影響返程的不同風險。

01 申請與查驗 | 第3條 可要求提供電子數據 核實身分與申請事由時,可要求提供文件、資料及電子數據。 02 產業與技術 | 第4條 符合特定條件,可禁止出境 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規定,且可能危害產業或技術安全。 03 禁止出境告知 | 第6條 可能未事先收到通知 原則上應書面告知;涉及可能影響國安、刑事偵查等情況,得不告知。 執行時仍須依通知內容告知。 註:3項條文分別規範不同事項,並非每名旅客必經的審查程序。 資料來源:中國國務院第841號令第3、4、6條,2026年9月15日施行。 中國出入境新規風險一:手機、筆電裡的電子資料,可能成為查核內容 過去出國通關,旅客較熟悉的是查驗證件、確認旅行目的及停留資格。

新規第3條則明定,中國移民管理機構與簽證機關在核實出入境人員身分、申請事由時,可以詢問相關情況,並要求當事人出示或提供文件、資料、電子數據等資訊,出入境人員應予配合。 這項規定受到關注的原因,在於旅客攜帶的電子資料可能成為查核對象。 對於經常使用手機、筆電處理業務,或攜帶研究資料、企業文件往返兩岸的人員而言,個人及工作資料如何受到保障,成為需要留意的問題。 第3條並未直接規定可以全面查閱手機內容,也未明列必須交出社群帳號密碼或雲端備份。 不過,若當事人提供虛假材料或作出虛假陳述,主管機關可以拒絕核發出入境證件,或決定不准其出入境。 至於電子資料的實際查核範圍,還可能涉及其他適用法律。

中國出入境新規風險二:沒有刑事判決也可能被限制出境? 產業與技術安全成關鍵 相較於電子資料查核,第4條涉及的禁止出境措施,對經常往返兩岸的商務人士與科技從業人員影響更受關注。 根據條文,中國公民若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等相關規定,且可能危害國家產業安全或技術安全,國務院商務等有關主管機關可以決定不准其出境。 這項規範並未將事先取得刑事有罪判決列為必要條件,但仍涉及違反相關規定及可能危害產業、技術安全等要件。 例如,在中國參與半導體研發、跨境技術合作或掌握重要營運資訊的人員,若涉及技術輸出、出口管制等爭議,就可能面臨相關主管機關的調查與出境限制風險。

陸委會也因此提醒,台商、企業幹部及高科技人才赴中國前,應評估工作內容與攜帶資料是否涉及當地法律。 至於新規提到的6個月至3年禁止出境期間,適用於第4條另列的特定情形,包括因騙取出入境證件、非法出入境受到行政拘留處罰,以及在境外從事危害中國國家安全與利益的違法犯罪活動。 涉及出口管制與技術安全的規定,則未直接訂出相同期限。 中國出入境新規風險三:為何回程到了機場,才可能知道自己被限制出境? 真正可能影響旅客返程安排的,是第6條對禁止出境決定的告知程序。 依照規定,主管機關依法決定不准出境後,原則上應及時通知移民管理機構執行,並以書面告知當事人禁止出境的事實、理由、依據及救濟途徑。

然而,若告知可能影響國家安全、刑事案件偵查等情形,主管機關可以不告知當事人。 如果當事人事先沒有收到通知,便可能直到機場接受出境查驗時,才發現自己無法按照原訂行程離開中國。 對已安排返台工作或家庭行程的旅客而言,突如其來的出境限制,也可能打亂後續安排。 不過,第6條仍規定,移民管理機構執行禁止出境決定時,應依決定機關通知的內容告知當事人。 哪5類台灣人赴中國風險較高? 陸委會點名台商、科技人才與公務員 面對新規施行,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9月14日出席「進得去、出得來? 中共出入境新規定的風險與影響」座談會時,特別提醒5類台灣民眾提高警覺。 由於工作性質、接觸資訊及赴中活動不同,各類人士可能面臨的風險也有所差異。

圖解 / 人員風險提示 哪些台灣人 赴中國須留意? 05 類人士 陸委會提出的5類赴中風險提醒對象,及各自可能涉及的資訊與活動。 序 警示對象 資訊/活動脈絡 01 在陸台商 跨境商務、經營與合約資料 02 台企幹部 企業營運、重要商務資訊 03 半導體與高科技人才 技術研發、出口管制規範 04 基層公務員 公務身分、工作接觸資訊 05 特定宗教界人士 宗教交流、活動背景 注意 5類人士為台灣官方提出的警示對象,並非中國法規明定的禁止出境名單,也不是風險排名。 資料來源: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2026年9月14日公開說法(中央社);右欄依工作與活動特性整理。 中國國台辦如何回應?

稱新規保障合法往來權益 對於台灣官方提出的警示,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9月16日表示,新規的目的在於規範出入境管理、保障相關人員合法權益,以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 她認為,相關制度有助於兩岸民眾合法往來,並批評台灣方面的風險警示是「危言聳聽」。 去中國旅遊、出差前要注意什麼? 3項準備降低突發風險 目前陸委會對中國維持橙色旅遊警示,建議民眾避免非必要旅行。 若因工作、探親或其他因素仍有赴中國需求,可事先做好行程、資訊安全與緊急聯絡安排。 首先,出發前確認工作內容與資料攜帶需求。 若行程涉及科技研發、跨境商務、學術研究或重要企業資訊,應先了解相關法律及公司資安規範。

手機和電腦盡量只攜帶旅行、工作所必要的資料,避免存放無須攜出的商業機密、個人敏感資訊或公務文件,並確認資料備份與帳號安全。 其次,事先完成赴陸港澳動態登錄。 陸委會設有「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旅客可於出發前填寫行程、抵達地點及在台緊急聯絡人等資訊。 若日後遭遇事故、失聯或其他緊急情況,可協助政府掌握聯絡資訊並進行必要協處。 最後,保留緊急聯絡方式。 國人若在中國遭遇盤查、限制人身自由或無法如期離境,應避免與執法人員發生衝突,儘可能記錄事件時間、地點及處理機關,並儘速通知家人或可信任的聯絡人。 可撥打海基會24小時緊急服務專線 +886-2-2533-9995 尋求協助。

參考資料 中國國務院《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國務院令第841號)全文,2026年7月31日公布、9月15日施行。 陸委會|沈有忠副主委出席中國出入境新規座談會新聞稿,2026年9月15日。 中央社|中國出入境新規9/15上路,陸委會示警5類人有風險,2026年9月14日。 中國國台辦|2026年9月16日記者會紀錄。 陸委會|旅遊警示專區。 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

引用可能な事実単位(F-Units)

前往中國旅遊、探親或出差,入境時證件查驗一切正常,是否代表回程就能順利搭機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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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務院公布的《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已於2026年9月15日正式施行,全文共19條,其中涉及電子資料查核、產業與技術安全,以及限制出境的告知程序,引發台灣各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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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出入境新規9月15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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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務院第841號令於2026年7月31日公布,內容涵蓋出入境事由查核、禁止出境措施及出入境仲介服務管理等事項。

F4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1 段落 · 風傳媒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第3條以「出境入境人員」為規範對象,第4條涉及禁止出境的部分則使用「中國公民」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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よくある質問(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前往中國旅遊、探親或出差,入境時證件查驗一切正常,是否代表回程就能順利搭機返台?中國國務院公布的《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已於2026年9月15日正式施行,全文共19條,其中涉及電子資料查核、產業與技術安全,以及限制出境的告知程序,引發台灣各界關注。根據新規,相關機關在核實出入境事由時,可以要求提供電子數據;涉及特定出口管制或技術安全情形,也可能被決定禁止出境。

原文提到哪些關鍵數字?

中國國務院公布的《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已於2026年9月15日正式施行,全文共19條,其中涉及電子資料查核、產業與技術安全,以及限制出境的告知程序,引發台灣各界關注。 中國出入境新規9月15日上路!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風傳媒(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1174176)。原文發布時間:202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