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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刘世怡 台北21日电)北检刘姓检察官涉施用毒品案,新北地检署缓起诉处分并依职权送高检署再议,另案追查毒品来源;法务部已责请高检署督导各检察机关强化行政监督及内部管理,防杜类似事件发生。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邀请法务部就「贿选查贿量化认定标准与对价关系」暨「我国毒品防治政策与检察官吸毒的法务部应对措施」进行专题报告。
民众党立委陈昭姿、民进党立委张雅琳及国民党立委翁晓玲质询聚焦警方查获后延迟送办有无惩处、为何未查知刘男检察官身分,以及刘男是否承办过毒品案件,恐有利益勾结疑虑。
警政署副署长许文章表示,员警2月27日查获后,3月初将尿液及残余毒品送验,3月20日取得尿液报告、4月17日取得毒品报告,依规定应于取得所有鉴验结果后一个月内移送,却因员警积压公文,直到8月24日才移送。该员警遭记过一次并改调制服警察,侦查队长等人也遭连坐惩处。
许文章说,已调查刘男施用毒品的警询笔录,员警当时是问刘男职业是什么,刘男回答是公务人员,员警未追问服务单位;当事人不一定会主动告知,警方予以尊重。
法务部长郑铭谦表示,刘男已辞职,近5年均在打击民生专组,以打诈为主,是否承办过毒品案件仍须了解,但未办过毒品项目。新北地检署10月13日对刘男作成附命戒瘾治疗的缓起诉处分,并已另案侦办毒品来源。
另外,刘姓检察官施用毒品缓起诉案件,新北地检署已依职权送交台湾高检署再议。对此,台湾高检署表示,尚未收到,待收案后立即分案,并就该案事证及医疗评估结果依法审核。
行政责任方面,北检10月5日接获通报后启动调查,13日召开检察官职务评定审议会,认定刘男违失情节重大,决议送检察官评鉴委员会进行个案评鉴;检评会将开会决议。
法务部强调,对毒品犯罪零容忍,刑事、行政责任不因检察官身分或缓起诉处分而有差别待遇,离职也不免除个案评鉴责任。19日已函请高检署督导所属检察机关强化行政监督及内部管理。
至于毒品案件处遇,法务部表示,现行采观察勒戒与附命戒瘾治疗缓起诉双轨制度,去年附命戒瘾治疗缓起诉比例44.5%,今年上半年升至48.4%,去年完成治疗比例67.7%;缓起诉并非免除刑责,违反应遵守事项且符合法定要件者,仍得依法撤销。(编辑:张铭坤)1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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