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21 发言日期: 1151020 发言时间: 140515 公司代号: 3027 公司名称: 盛达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15年9月份自结合并财务报告之相关信息 符合条款: 第5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20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10/20 2.公司名称:盛达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依据『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证上一字第1061805510号函 文,于每月底前公告本公司自结合并财务报告截至上月底其他应收款余额及占资产 和股本之比例、未逾期及已逾期金额,暨上月已收回金额等信息‧ 项目 截至115/09/30 (单位:新台币仟元) 其他应收款余额 174,900 其他应收款余额占资产比例 5.94% 其他应收款余额占股本比例 13.54% 其他应收款未逾期金额 2,704 其他应收款已逾期金额 172,196 115/9/1-115/9/30已收回金额 35,880 6.因应措施:请详其他应叙明事项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a.截至115/9/30止,上列其他应收款于帐上已提列之呆帐损失金额为新台币172,196千元 b.债权保全措施:公司已委请专业律师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仲裁结果将会决定是否能向中国普天信息及普天国际贸易追讨其他应收款 US$4,458,769。
公司将尽最大能力保障本公司及股东之权益。 c.本公司资金可支应公司营运所需,对财务业务无重大影响。 d.本公司接获深圳国际仲裁院通知,裁决期限将延长至1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