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10/20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 3.发行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普通股 5,000,000股。 4.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5.发行总金额:按面额计新台币50,000,000元整。 6.发行价格:由原暂定每股新台币32元,决议订定每股发行价格新台币27元。 7.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 依公司法第 267 条保留发行新股总额15%,计750,000股予员工认购。 8.公开销售股数:无。
9.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请注明暂定每仟股认购或配发股数): 发行新股总数之85%,计4,250,000股 由原股东依认股基准日股东名簿所载持股比例认购,每仟股约可认购 263.97515527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认股未满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东自行在停止过户日起五日内,迳向本 公司股务代理办理并凑。 原股东及员工放弃认购或并凑 后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拟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认购。 11.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已发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充实营运资金。
13.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公司原民国一一五年八月四日董事会决议通过,每股发行价格暂定 为新台币32元,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之每股发行价格,系依相关法令规 定,并参考本次董事会召开前30个营业日本公司于兴柜股票电脑议价点击 系统内之市场成交价格、最近期经会计师查核签证或核阅之财务报告每股 净值、目前营运状况、未来发展及市场状况等因素订定,故民国一一五年 十月二十日经董事会决议,订定发行价格为新台币27元。 (2)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15年10月8日金管证 发字第1150357160号函申报生效在案。
(3) 本次发行新股所订之发行股数、发行价格、发行条件、计划项目、资 金运用进度及预计效益暨其他有关本次现金增资之事项,如经主管机关修 正及基于营运评估或因应客观环境而需要修正者或其他未尽事宜,包括向 主管机关申请延期或撤销,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之。 (4)为配合本次现金增资相关发行事宜,拟授权董事长代表本公司签署 一切有关办理现金增资之契约及文档,并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发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