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10/20 2.契约或承诺相对人:台北富邦商业银行等联合授信银行团 3.与公司关系:无 4.契约或承诺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动用日起算六年。 5.主要内容(解除者不适用):授信总额度为新台币贰拾亿元整。 6.限制条款(解除者不适用):依联合授信合约办理。 7.承诺事项(解除者不适用):依联合授信合约办理。 8.其他重要约定事项(解除者不适用):依联合授信合约办理。
9.对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充实中期营运周转资金 10.具体目的:充实中期营运周转资金 11.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 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8款所定 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本公司115/08/07董事会决 议通过筹组期限六年不超过贰拾肆亿元整之联合授信案,最终签约额 度为新台币贰拾亿元整。